問題詳情
12.得標廠商違法轉包其他廠商時,機關得主張之權利,下列何者錯誤?
(A)解除或終止契約
(B)得要求損害賠償
(C)不得沒收保證金
(D)轉包廠商與得標廠商對機關負連帶履行及賠償責任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非常簡單0.9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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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波波】評論
政府採購法 第 66 條 得標廠商違反前...
【陳芳逸】評論
第 66 條得標廠商違反前條規定轉包其他廠商時,機關得解除契約、終止契約或沒收保證金,並得要求損害賠償。前項轉包廠商與得標廠商對機關負連帶履行及賠償責任。再轉包者,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