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WINTER】點評問題和點評內容

【評論主題】17 關於法院於受理個案時,應適用之法律原則,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不得拒絕適用法律(B)不告不理(C)服從上級指揮監督(D)一事不再理

【評論內容】

依據法律獨立審判,不受任何干涉。司法審判事項上法院(官)不應依上級之指揮審理案件。(筆記)

【評論主題】17 關於法院於受理個案時,應適用之法律原則,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不得拒絕適用法律(B)不告不理(C)服從上級指揮監督(D)一事不再理

【評論內容】

依據法律獨立審判,不受任何干涉。司法審判事項上法院(官)不應依上級之指揮審理案件。(筆記)

【評論主題】18 憲法規定,被選舉權之年齡限制至少應年滿幾歲?(A)十八歲 (B)二十歲 (C)二十三歲 (D)二十五歲

【評論內容】

23歲選立委

26歲選鄉(鎮、市)長

30歲選直轄市、縣(市)長

40歲選總統

【評論主題】41 下列何者不是屬於公務員懲戒法上的懲戒處分?(A)警告 (B)記過 (C)申誡 (D)休職

【評論內容】

 

懲戒

懲處

依據

公務員懲戒法

公務人員考績法

性質

原則:司法。例外:行政。

行政

責任構成要件

違法、失職

工作表現不佳、重大違紀

種類

撤職:停止任用1年以上(無上限規定)休職:6個月以上(無上限規定)降級:2年不得晉升減俸:減10%或20% ,期限6個月~1年記過:1年不得晉升

申誡:以書面為之

申誡、記過、記大過、免職

機關

公懲會。例外:九職等以下之記過、申誡得由長官為之。

長官

功過相抵

無此規定

有規定

免職與撤職

撤職有一定停止任用期間,不許在機關任職。

免職僅免其現職,仍可在其他機關任職。

救濟程序

僅有例外情形可聲請「再審議」

得提起申訴及復審。

(筆記...

【評論主題】17 關於法院於受理個案時,應適用之法律原則,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不得拒絕適用法律(B)不告不理(C)服從上級指揮監督(D)一事不再理

【評論內容】

依據法律獨立審判,不受任何干涉。司法審判事項上法院(官)不應依上級之指揮審理案件。(筆記)

【評論主題】法條中有「視為」字樣者,為法律對於事實所為之何種處理?(A)推定 (B)擬制 (C)證明 (D)裁定

【評論內容】

推定-可反證推翻

擬制(視為)-即使與事實相反,也不可反證推翻

【評論主題】四、解釋名詞:(每小題 5 分,共 25 分)【題組】⑴委外(contract out)

【評論內容】

援用習慣法,需要考慮是否違反善良風俗 

【評論主題】四、用圖示簡要說明鹼性乾電池的構造,並寫出其氧化還原的化學反應式。(10 分)

【評論內容】

民法第1138條(法定繼承人及其順序)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左列順序定之: 一、直系血親卑親屬。 二、父母。 ~~「配偶」與被繼承人之「父母」共同繼承時,其應繼分為「遺產之二分之一」 。三、兄弟姊妹。 ~「配偶」與被繼承人之「兄弟姊妹」共同繼承時,其應繼分為「遺產之二分之一」 。四、祖父母。民法第1144條(配偶之應繼分) 配偶有相互繼承遺產之權,其應繼分,依左列各款定之: 一、與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所定第一順序之繼承人同為繼承時,其應繼分 與他繼承人平均。 二、與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所定第二順序或第三順序之繼承人同為繼承時 ,其應繼分為遺產二分之一。 三、與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所定第四順序之繼承人同為繼承時,其...

【評論主題】二、試說明草本植物對控制土壤沖蝕之機制。(20 分)

【評論內容】

民事訴訟案件沒有檢察官

【評論主題】【題組】 ⑵全球化與本土化

【評論內容】

告訴:自己+檢察官

【評論主題】⑵船舶應配置三種污水系統(Sewage systems)之其中一種,此三種污水系統所指為何?(6 分)

【評論內容】

民法:20歲完全行為能力

刑法:18歲完全責任能力

【評論主題】五、請繪圖並說明船舶舵力產生之原理及影響舵力之因素。(20 分)

【評論內容】

不起訴(告)就不審理(理)

【評論主題】【題組】 ㈢請說明臺灣栽培小麥通常採用何種栽培法?如何操作?(13分)

【評論內容】

行政助手:非行政機關成員  EX:義消 義警 拖吊業者 外包商

行政協助:行政機關成員  EX:市政府工務局,拆除違章建築,請警察到場排除抗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