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34. 依公平交易法規定,中央主管機關對事業之聯合行為為許可時,應附期限,其所附期限不得逾幾年?(A) 1 年(B) 2 年(C) 3 年(D) 5 年

【評論內容】已修法

第十六條 (聯合行為許可之附款及許可期限)

主管機關為前條之許可時,得附加條件或負擔。 許可應附期限,其期限不得逾五年;事業如有正當理由,得於期限屆滿前三個月至六個月期間內,以書面向主管機關申請延展;其延展期限,每次不得逾五年。

【評論主題】22 甲未將代理權授與給乙,乙卻以甲之代理人名義與善意之丙訂立買賣契約,甲不承認乙之無權代理行為。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乙與丙簽訂之買賣契約,效力雖不及於甲,但在乙丙之間有效(B)乙與丙簽訂之買賣契

【評論內容】無權代理行為,並無行為人嗣後取得權利而使其行為娑即生效之規定。無權代理行為亦屬效力未定,惟相對人為善意時,僅得請求無權代理人負損害賠償責任(民法110參照),但是,不得主張是用善意取得之保護

【評論主題】22 甲未將代理權授與給乙,乙卻以甲之代理人名義與善意之丙訂立買賣契約,甲不承認乙之無權代理行為。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乙與丙簽訂之買賣契約,效力雖不及於甲,但在乙丙之間有效(B)乙與丙簽訂之買賣契

【評論內容】無權代理行為,並無行為人嗣後取得權利而使其行為娑即生效之規定。無權代理行為亦屬效力未定,惟相對人為善意時,僅得請求無權代理人負損害賠償責任(民法110參照),但是,不得主張是用善意取得之保護

【評論主題】39 依都市計畫法之規定,下列何者非屬細部計畫書及細部計畫圖表明之事項?(A)主要道路及其他公眾運輸系統(B)居住密度及容納人口(C)事業及財務計畫(D)土地使用分區管制

【評論內容】細部計畫應以細部計畫書及細部計畫圖就左列事項表明之:一、計畫地區範圍。二、居住密度及容納人口。三、土地使用分區管制。四、事業及財務計畫。五、道路系統。六、地區性之公共設施用地。七、其他。前項細部計畫圖比例尺不得小於一千二百分之一。

【評論主題】22 甲未將代理權授與給乙,乙卻以甲之代理人名義與善意之丙訂立買賣契約,甲不承認乙之無權代理行為。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乙與丙簽訂之買賣契約,效力雖不及於甲,但在乙丙之間有效(B)乙與丙簽訂之買賣契

【評論內容】無權代理行為,並無行為人嗣後取得權利而使其行為娑即生效之規定。無權代理行為亦屬效力未定,惟相對人為善意時,僅得請求無權代理人負損害賠償責任(民法110參照),但是,不得主張是用善意取得之保護

【評論主題】22 甲未將代理權授與給乙,乙卻以甲之代理人名義與善意之丙訂立買賣契約,甲不承認乙之無權代理行為。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乙與丙簽訂之買賣契約,效力雖不及於甲,但在乙丙之間有效(B)乙與丙簽訂之買賣契

【評論內容】無權代理行為,並無行為人嗣後取得權利而使其行為娑即生效之規定。無權代理行為亦屬效力未定,惟相對人為善意時,僅得請求無權代理人負損害賠償責任(民法110參照),但是,不得主張是用善意取得之保護

【評論主題】34. 依公平交易法規定,中央主管機關對事業之聯合行為為許可時,應附期限,其所附期限不得逾幾年?(A) 1 年(B) 2 年(C) 3 年(D) 5 年

【評論內容】已修法

第十六條 (聯合行為許可之附款及許可期限)

主管機關為前條之許可時,得附加條件或負擔。 許可應附期限,其期限不得逾五年;事業如有正當理由,得於期限屆滿前三個月至六個月期間內,以書面向主管機關申請延展;其延展期限,每次不得逾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