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43. 關於行政規則之敘述,下列何者有誤?(A)行政釋示為解釋性行政規則(B)台灣高等法院內部人員考勤辦法為組織性行政規則(C)行政程序法第 159 條所訂之行政規則須依第 160 條第 2 項之程序

【評論內容】

行程法第159條:

本法所稱行政規則,係指上級機關對下級機關,或長官對屬官,依其權限或職權為規範機關內部秩序及運作,所為非直接對外發生法規範效力之一般、抽象之規定。

行政規則包括下列各款之規定︰一、關於機關內部之組織、事務之分配、業務處理方式、人事管理等一般性規定。二、為協助下級機關或屬官統一解釋法令、認定事實、及行使裁量權,而訂頒之解釋性規定及裁量基準。

行程法第162條:

行政規則應下達下級機關或屬官。

行政機關訂定前條第二項第二款之行政規則,應由其首長簽署,並登載於政府公報發布之。

【評論主題】28. 釋字第 588 號指出行政執行法之管收處分中,僅以調查執行標的物時,對執行人員拒絕陳述為由,拘束其身體,顯已逾必要程度。以上敘述違反下列何種原則?(A)適當性原則 (B)明確性原則(C)狹義比

【評論內容】

1、「必要性」:指行為以不超越實現目的之必要程度,即達成目的須採影響最輕微之手段。

2、「狹義之比例原則」:指手段應按照目的加以衡量,亦即數種手段所造成之最輕之損害應輕於達成目的所獲致之利益,始具合法性。

【評論主題】24. 甲之 A 土地設定普通抵押權予乙,其後甲於 A 地建築房屋 B 供其子丙使用,屆期甲未能清償債務,若乙欲實行其抵押權,下列敘述何者有誤?(A)乙於必要時,得向法院聲請將 A、B 併付拍賣(B)

【評論內容】

民法第877條:「土地所有人於設定抵押權後,在抵押之土地上營造建築物者,抵押權人於必要時,得於強制執行程序中聲請法院將其建築物與土地併付拍賣。但對於建築物之價金,無優先受清償之權。」

【評論主題】18. 有關遺囑之敘述,下列何者有誤?(A)遺囑,自遺囑人死亡時發生效力(B)未滿十六歲者,不得為遺囑(C)代筆遺囑,應由遺囑人指定二人以上見證人為之(D)自書遺囑,應由遺囑人自書全文

【評論內容】民法1194條:「代筆遺囑,由遺囑人指定三人以上之見證人,由遺囑人口述遺囑意旨,使見證人中之一人筆記、宣讀、講解,經遺囑人認可後,記明年、月、日及代筆人之姓名,由見證人全體及遺囑人同行簽名,遺囑人不能簽名者,應按指印代之。」

【評論主題】28. 釋字第 588 號指出行政執行法之管收處分中,僅以調查執行標的物時,對執行人員拒絕陳述為由,拘束其身體,顯已逾必要程度。以上敘述違反下列何種原則?(A)適當性原則 (B)明確性原則(C)狹義比

【評論內容】

1、「必要性」:指行為以不超越實現目的之必要程度,即達成目的須採影響最輕微之手段。

2、「狹義之比例原則」:指手段應按照目的加以衡量,亦即數種手段所造成之最輕之損害應輕於達成目的所獲致之利益,始具合法性。

【評論主題】43. 關於行政規則之敘述,下列何者有誤?(A)行政釋示為解釋性行政規則(B)台灣高等法院內部人員考勤辦法為組織性行政規則(C)行政程序法第 159 條所訂之行政規則須依第 160 條第 2 項之程序

【評論內容】

行程法第159條:

本法所稱行政規則,係指上級機關對下級機關,或長官對屬官,依其權限或職權為規範機關內部秩序及運作,所為非直接對外發生法規範效力之一般、抽象之規定。

行政規則包括下列各款之規定︰一、關於機關內部之組織、事務之分配、業務處理方式、人事管理等一般性規定。二、為協助下級機關或屬官統一解釋法令、認定事實、及行使裁量權,而訂頒之解釋性規定及裁量基準。

行程法第162條:

行政規則應下達下級機關或屬官。

行政機關訂定前條第二項第二款之行政規則,應由其首長簽署,並登載於政府公報發布之。

【評論主題】24. 甲之 A 土地設定普通抵押權予乙,其後甲於 A 地建築房屋 B 供其子丙使用,屆期甲未能清償債務,若乙欲實行其抵押權,下列敘述何者有誤?(A)乙於必要時,得向法院聲請將 A、B 併付拍賣(B)

【評論內容】

民法第877條:「土地所有人於設定抵押權後,在抵押之土地上營造建築物者,抵押權人於必要時,得於強制執行程序中聲請法院將其建築物與土地併付拍賣。但對於建築物之價金,無優先受清償之權。」

【評論主題】18. 有關遺囑之敘述,下列何者有誤?(A)遺囑,自遺囑人死亡時發生效力(B)未滿十六歲者,不得為遺囑(C)代筆遺囑,應由遺囑人指定二人以上見證人為之(D)自書遺囑,應由遺囑人自書全文

【評論內容】民法1194條:「代筆遺囑,由遺囑人指定三人以上之見證人,由遺囑人口述遺囑意旨,使見證人中之一人筆記、宣讀、講解,經遺囑人認可後,記明年、月、日及代筆人之姓名,由見證人全體及遺囑人同行簽名,遺囑人不能簽名者,應按指印代之。」

【評論主題】29. 關於離婚贍養費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A)離婚贍養費之請求權,限於裁判離婚者始有之。凡因裁判離婚陷於生活困頓者,無論自己有無過失,均得向他方請求(B)離婚贍養費之請求權,不限於裁判離婚者,結婚

【評論內容】

(A)依民法第999-1條之規定於「於結婚無效時準用之」,故錯在「限於裁判離婚者始有之」。

(C)依民法第1057條之規定:「夫妻無過失之一方,因判決離婚而陷於生活困難者,他方縱無過失,亦應給與相當之贍養費。」錯在「限於無過 失之一方對於有過失之他方為之」。

(D)參(A)、(C)

【評論主題】35 依憲法第 36 條之規定,三軍由誰負責統率?(A)總統 (B)行政院院長 (C)國防部部長 (D)參謀總長

【評論內容】

憲法§36:總統之統帥權

總統統率全國陸海空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