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Gufang Lin】點評問題和點評內容

【評論主題】17 依現行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之規定,營利事業支付給員工的下列那些項目,屬於薪資支出?①獎金②按期定額給付之交通費 ③養老金④資遣費(A)①②(B) ②③ (C) ①③④ (D) ①②③④

【評論內容】

薪資支出:

包括:薪金、俸給、工資、津貼、獎金、營業盈餘之分配、按公司權益商品價格基礎之給付、退休金、退職金、養老金、資遣費、按期定額給付之交通費及膳宿費、各種補助費及其他給與。

【評論主題】9 依現行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之規定,營利事業取得小規模營利事業出具之普通收據,其全年累計金額以不超過當年度經稽徵機關核定之製造費用及營業費用總額之多少百分比為限?(A)1%(B)3%(C)5%(D

【評論內容】第 67 條 第3項   營利事業依本準則規定列支之製造費用及營業費用,如係取得小規模營利事業出具之普通收據,其全年累計金額以不超過當年度經稽徵機關核定之製造費用及營業費用之總額千分之三十為限,超過部分,不予認定。

【評論主題】8 依現行稅捐稽徵法之規定,有關稅捐得提前徵收之情況,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納稅義務人顯有隱匿財產,逃避稅捐執行之跡象者(B)納稅義務人故意以詐欺或不正當方法逃漏稅捐者(C)納稅義務人於稅捐法定徵收

【評論內容】第 25 條有左列情形之一者,稅捐稽徵機關,對於依法應徵收之稅捐,得於法定開徵日期前稽徵之。但納稅義務人能提供相當擔保者,不在此限:一、納稅義務人顯有隱匿或移轉財產,逃避稅捐執行之跡象者。二、納稅義務人於稅捐法定徵收日期前,申請離境者。三、因其他特殊原因,經納稅義務人申請者。納稅義務人受破產宣告或經裁定為公司重整前,應徵收之稅捐而未開徵者,於破產宣告或公司重整裁定時,視為已到期之破產債權或重整債權。

【評論主題】12 現行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規定,小規模營業人當期所支付之進項稅額,准予限額扣抵其當期應納稅額,其主要之立法意旨何在?(A)為減輕其租稅負擔(B)為減輕稽徵機關之作業負擔(C)為配合營利事業所得

【評論內容】如果是加值型營業人主要是可以鉤稽,但小規模營業人取得進項稅額憑證,可扣抵的數額有限,索取意義不大啊

【評論主題】6 下列有關地價稅之優惠稅率,下列何者錯誤?(A)自用住宅用地千分之二 (B)工業用地千分之十(C)公共設施保留地千分之六 (D)公有土地供公共使用者,千分之十

【評論內容】

地價稅基本稅率為千分之十。土地所有權人之地價總額未超過土地所在地直轄市或縣 (市) 累進起點地價者,其地價稅按基本稅率徵收;超過累進起點地價者,依左列規定累進課徵:一、超過累進起點地價未達五倍者,就其超過部分課徵千分之十五。二、超過累進起點地價五倍至十倍者,就其超過部分課徵千分之二十五。三、超過累進起點地價十倍至十五倍者,就其超過部分課徵千分之三十五  。四、超過累進起點地價十五倍至二十倍者,就其超過部分課徵千分之四十  五。五、超過累進起點地價二十倍以上者,就其超過部分課徵千分之五十五。前項所稱累進起點地價,以各該直轄市或縣 (市) 土地七公畝之平均地價為準。但不包括工業用地、礦業用地、農業用...

【評論主題】24 被繼承人死亡前二年內贈與下列何人之財產,不需於被繼承人死亡時,視為被繼承人之遺產課稅?(A)叔叔 (B)長孫 (C)女婿 (D)祖母

【評論內容】被繼承人死亡前二年內贈與下列個人之財產,應於被繼承人死亡時,視為被繼承人之遺產,併入其遺產總額,依本法規定徵稅:一、被繼承人之配偶。二、被繼承人依民法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及第一千一百四十條規定之各順  序繼承人。三、前款各順序繼承人之配偶。八十七年六月二十六日以後至前項修正公布生效前發生之繼承案件,適用前項之規定。

【評論主題】18 營利事業之捐贈,下列何者有金額限制,不得全數列為當年度費用或損失?(A)對中小企業發展基金之捐贈(B)依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 26 條規定所為之捐贈(C)透過財團法人私立學校興學基金會,未指定對

【評論內容】

營利事業列報捐贈之限額如何規定?(2231)

營利事業之捐贈,可依下列規定列為當年度費用或損失:1.為協助國防建設、慰勞軍隊,對各級政府之捐贈,合於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第26條,對中小企業發展基金之捐贈及經財政部專案核准之捐贈,不受金額限制。2.依政治獻金法規定,對政黨、政治團體及擬參選人之捐贈,以不超過所得額10%為限,其總額並不得超過新臺幣50萬元。上述所稱不超過所得額10%為限之計算公式如下:【經認定之收益總額(營業毛利、分離課稅收益及非營業收益)─各項損費(包括第1目之捐贈及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79條第1款第6目未指定對特定學校法人或私立學校之捐款,但不包括第2目、第4目、第5目之捐贈、第6目指定對特定學校法人或私立學...

【評論主題】16 購買符合載運輪椅使用者車輛規定安全檢測基準而享免徵貨物稅之車輛,於完成登記幾年內,汽車所有人變更拆除載運輪椅使用者設備時,應補繳原免徵之貨物稅?(A)一年 (B)二年 (C)三年 (D)五年

【評論內容】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一月二十二日修正生效日起五年內購買符合載運輪椅使用者車輛規定安全檢測基準之車輛,免徵貨物稅。前項免徵貨物稅之車輛,於完成登記五年內,汽車所有人變更拆除載運輪椅使用者設備時,應補繳原免徵之貨物稅。

【評論主題】14 土地所有權人申請適用地價稅自用住宅優惠稅率,若其自用住宅用地面積超過法定限制,土地所有權人又未擇定適用順序,應依下列何種順序之戶籍所在地計算至規定之面積限制為止?①配偶 ②23 歲的女兒 ③父母

【評論內容】土地所有權人在本法施行區域內申請之自用住宅用地面積超過本法第十七條第一項規定時,應依土地所有權人擇定之適用順序計算至該規定之面積限制為止;土地所有權人未擇定者,其適用順序如下:一、土地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之受扶養親屬之戶籍所在地。二、直系血親尊親屬之戶籍所在地。三、直系血親卑親屬之戶籍所在地。四、直系姻親之戶籍所在地。前項第二款至第四款之適用順序,依長幼次序定之。

【評論主題】11 東京營造總公司在日本,在我國境內承包營建工程,103 年營業收入 1 億元,且其成本費用分攤計算困難。102 年核定虧損 100 萬元,103 年經核准按營業收入百分比計算所得額,則 103 年

【評論內容】總機構在中華民國境外之營利事業,在中華民國境內經營國際運輸、承包營建工程、提供技術服務或出租機器設備等業務,其成本費用分攤計算困難者,不論其在中華民國境內是否設有分支機構或代理人,得向財政部申請核准,或由財政部核定,國際運輸業務按其在中華民國境內之營業收入之百分之十,其餘業務按其在中華民國境內之營業收入之百分之十五為中華民國境內之營利事業所得額。但不適用第三十九條關於虧損扣除之規定。前項所稱在中華民國境內之營業收入,其屬於經營國際運輸業務者,依左列之規定:一、海運事業:指自中華民國境內承運出口客貨所取得之全部票價或運費  。二、空運事業: (一) 客運:指自中華民國境內起站...

【評論主題】10 台中公司 102 年稅後淨利 800 萬元,103 年度彌補以前年度虧損 100 萬元,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70 萬元,分配現金股利300 萬元,股票股利 200 萬元,103 年度會計師簽證虧損

【評論內容】自八十七年度起,營利事業當年度之盈餘未作分配者,應就該未分配盈餘加徵百分之十營利事業所得稅。前項所稱未分配盈餘,自九十四年度起,係指營利事業當年度依商業會計法規定處理之稅後純益,減除下列各款後之餘額:一、(刪除)二、彌補以往年度之虧損及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次一年度虧損。三、已由當年度盈餘分配之股利淨額或盈餘淨額。四、已依公司法或其他法律規定由當年度盈餘提列之法定盈餘公積,或已  依合作社法規定提列之公積金及公益金。五、依本國與外國所訂之條約,或依本國與外國或國際機構就經濟援助或  貸款協議所訂之契約中,規定應提列之償債基金準備,或對於分配盈  餘有限制者,其已由當年度盈餘提列或限制部分...

【評論主題】4 王先生 102 年 4 月 1 日出售自用住宅土地,申報移轉地價為 500 萬元,繳納土地增值稅 40 萬元,104 年 6 月 9 日重購自用住宅土地申報移轉地價為 490 萬元,可申請退回土地

【評論內容】土地所有權人於出售土地後,自完成移轉登記之日起,二年內重購土地合於下列規定之一,其新購土地地價超過原出售土地地價,扣除繳納土地增值稅後之餘額者,得向主管稽徵機關申請就其已納土地增值稅額內,退還其不足支付新購土地地價之數額:

【評論主題】4 老王有一間房屋,面積為 150 平方公尺,評定現值為 1,200,000 元,老王以 15 平方公尺做為會計師事務所,餘為住家用,試問其應繳納房屋稅金額為何?(A)12,000 元 (B) 14,

【評論內容】

1200000*5/6*1.2%=12000

200000*3%=6000

12000+6000=18000

房屋稅依房屋現值,按下列稅率課徵之:一、住家用房屋:供自住或公益出租人出租使用者,為其房屋現值百分之  一點二;其他供住家用者,最低不得少於其房屋現值百分之一點五,  最高不得超過百分之三點六。各地方政府得視所有權人持有房屋戶數  訂定差別稅率。二、非住家用房屋:供營業、私人醫院、診所或自由職業事務所使用者,  最低不得少於其房屋現值百分之三,最高不得超過百分之五;供人民  團體等非營業使用者,最低不得少於其房屋現值百分之一點五,最高  不得超過百分之二點五。三、房屋同時作住家及非住家用者,應以實際使用面積,分別按住家用或...

【評論主題】2 老李於民國 104 年 4 月 20 日收到財政部國稅局核定應補繳綜合所得稅 5 萬元之核定通知書及繳款書,其繳款書上之限繳日期為民國 104 年 4 月 27 日至 5 月 8 日,老李因不服財

【評論內容】納稅義務人對於核定稅捐之處分如有不服,應依規定格式,敘明理由,連同證明文件,依下列規定,申請復查:一、依核定稅額通知書所載有應納稅額或應補徵稅額者,應於繳款書送達  後,於繳納期間屆滿之翌日起三十日內,申請復查。二、依核定稅額通知書所載無應納稅額或應補徵稅額者,應於核定稅額通  知書送達之翌日起三十日內,申請復查。三、依第十九條第三項規定受送達核定稅額通知書或以公告代之者,應於  核定稅額通知書或公告所載應納稅額或應補徵稅額繳納期間屆滿之翌  日起三十日內,申請復查。納稅義務人或其代理人,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之事由,遲誤申請復查期間者,於其原因消滅後一個月內,得提出具體證明,申...

【評論主題】1 根據生技新藥產業發展條例,生技新藥公司得在投資於研究與發展及人才培訓支出金額多少限度內,自有應納營利事業所得稅之年度起五年內抵減各年度應納營利事業所得稅額?(A)20% (B)35% (C) 50

【評論內容】

生技新藥產業發展條例

第5條

為促進生技新藥產業升級需要,生技新藥公司得在投資於研究與發展及人才培訓支出金額百分之三十五限度內,自有應納營利事業所得稅之年度起五年內抵減各年度應納營利事業所得稅額;生技新藥公司當年度研究與發展支出超過前二年度研發經費平均數,或當年度人才培訓支出超過前二年度人才培訓經費平均數者,超過部分得按百分之五十抵減之。前項投資抵減,其每一年度得抵減總額,以不超過該生技新藥公司當年度應納營利事業所得稅額百分之五十為限。但最後年度抵減金額,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