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25 關於書面行政處分之送達,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得交由郵政機關送達(B)對於無行政程序之行為能力人為送達者,應向其法定代理人為之(C)對於機關、法人、非法人之團體之代表人或管理人為送達者,應向其
【評論內容】
行政程序法 第68條
送達由行政機關自行或交由郵政機關送達(A)。n行政機關之文書依法規以電報交換、電傳文件、傳真或其他電子文件行之n者,視為自行送達。n由郵政機關送達者,以一般郵遞方式為之。但文書內容對人民權利義務有n重大影響者,應為掛號。n文書由行政機關自行送達者,以承辦人員或辦理送達事務人員為送達人;n其交郵政機關送達者,以郵務人員為送達人。n前項郵政機關之送達準用依民事訴訟法施行法第三條訂定之郵政機關送達n訴訟文書實施辦法。第69條
對於無行政程序之行為能力人為送達者,應向其法定代理人(B)為之。對於機關、法人或非法人之團體為送達者,應向其代表人或管理人為之。n法定代理人、代表人或管理人(D)有二人以上者,送達...【評論主題】8 行政法人設置的目的,是在國家及地方自治團體以外,由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為執行特定公共事務,依法律設立之公法人。下列何者為行政法人:(A)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B)國家圖書館 (C)國家災害防救科
【評論內容】
行政法人法 第 2 條
nn本法所稱行政法人,指國家及地方自治團體以外,由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為執行特定公共事務,依法律設立之公法人。
nn前項特定公共事務須符合下列規定:
nn一、具有專業需求或須強化成本效益及經營效能者。
nn二、不適合由政府機關推動,亦不宜交由民間辦理者。
nn三、所涉公權力行使程度較低者。
nn行政法人應制定個別組織法律設立之;其目的及業務性質相近,可歸為同一類型者,得制定該類型之通用性法律設立之。
*現有之行政法人:
國家表演藝術中心(監督機關為文化部)、
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監督機關為國防部)、
國家運動訓練中心(監督機關為教育部)、
nnnnnn
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監督機關為科技部)。
【評論主題】36.郵件處理規則所定郵件之特別處理費及各種手續費,由下列何者訂定公告?(A)交通部 (B)行政院 (C)中華郵政公司 (D)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評論內容】
郵件處理規則
第 七十n條 本規則所定郵件之特別處理費及各種手續費,由中華郵政公司訂定公告之。
【評論主題】2 下列何事項所徵收之規費,屬於使用規費?(A)身分證之核發(B)登記、權利註冊及設定(C)資料之抄錄(D)為公共利益而對其特定行為或活動所為之管制或許可
【評論內容】補充第8條(應徵收使用規費之項目) 各機關學校交付特定對象或提供其使用下列項目,應徵收
【評論主題】⑵壓氣機依產生壓力之大小可分成那三種?(5 分)並比較此三種產生壓力與氣體輸送量大小順序。(5 分)
【評論內容】
還本期間法(Payback Period)
nn
最簡單、普遍的資本預算評估方法是計算其還本期間,即計算最初投資金額必須經過多少年方可全部回收。
淨現值法(Net Present Value)
nn
運用企業的必要報酬率或資金成本計算現金流量的淨現值後,若淨現值出現正數,則表示該投資方案可提高企業的價值,應可採行;反之若淨現值出現負數,則表示該投資方案會減損企業的價值,應予否決。換言之,以淨現值評估資本預算時,能夠符合價值最大化。
獲利指數(ProfitabilitynIndex)
nn
計算淨現值時,是以現金流量的現值減去最初投資金額,若將兩者以相除方式表示,則可得到每一元最初投資額所獲得之現金流量現值,即為獲利指數,亦稱為效益成本比(Benefit/CostnRatio)。用獲...
【評論主題】2 下列何事項所徵收之規費,屬於使用規費?(A)身分證之核發(B)登記、權利註冊及設定(C)資料之抄錄(D)為公共利益而對其特定行為或活動所為之管制或許可
【評論內容】補充第8條(應徵收使用規費之項目) 各機關學校交付特定對象或提供其使用下列項目,應徵收
【評論主題】⑵壓氣機依產生壓力之大小可分成那三種?(5 分)並比較此三種產生壓力與氣體輸送量大小順序。(5 分)
【評論內容】
還本期間法(Payback Period)
nn
最簡單、普遍的資本預算評估方法是計算其還本期間,即計算最初投資金額必須經過多少年方可全部回收。
淨現值法(Net Present Value)
nn
運用企業的必要報酬率或資金成本計算現金流量的淨現值後,若淨現值出現正數,則表示該投資方案可提高企業的價值,應可採行;反之若淨現值出現負數,則表示該投資方案會減損企業的價值,應予否決。換言之,以淨現值評估資本預算時,能夠符合價值最大化。
獲利指數(ProfitabilitynIndex)
nn
計算淨現值時,是以現金流量的現值減去最初投資金額,若將兩者以相除方式表示,則可得到每一元最初投資額所獲得之現金流量現值,即為獲利指數,亦稱為效益成本比(Benefit/CostnRatio)。用獲...
【評論主題】34. 依規定,郵件應予補償時,仍應退還資費之郵件,下列何者正確?(A)掛號信函 (B)掛號小包 (C)掛號包裹 (D)掛號新聞紙
【評論內容】
郵件處理規則
第六十七條 保價郵件、報值或掛號包裹全部遺失、被竊或毀損應予補償者,於給與補償金時,並退還其郵資。但保價費、報值費,不予退還。
nn
代收貨價郵件全部遺失、被竊或毀損應予補償者,並退還其代收貨價費。
【評論主題】15. 無法投遞國內函件應退回寄件人,但有下列情形者不在此限?(A)無收件人姓名 (B)封面註明免退回(C)無收件人地址 (D)以上皆是
【評論內容】
郵件處理規則
第五十六條 無法投交收件人或經收件人拒絕收受之郵件,為無法投遞郵件。
無法投遞之國內函件,退還寄件人;無寄件人姓名、地址者,退回原寄郵局。但寄件人交寄時,於封面上註明無法投遞免退回者,不在此限。
無法投遞之國內非掛號新聞紙、雜誌,退回原寄郵局,並發單通知寄件人,自通知之次日起十五日內至指定郵局補付郵資領回;屆期未領者,依無著郵件規定處理。
無法投遞之國際函件,無論封面有無寄件人姓名、地址,均退回原寄國。但未書有寄件人姓名、地址之明信片及未以寄達國通曉之文字註明應行退回之非掛號印刷物,不予退回原寄國,逕依無著郵件規定處理。
nnnnnnnn
無法投遞之國內及國際包裹,寄件人在相關包裹單據上有註記者,依其註記辦理。
【評論主題】12. 某甲交寄報值信函一件,其查詢期限,下列何者正確?(A)自交寄之日起算三個月 (B)自交寄之次日起算三個月(C)自交寄之日起算六個月 (D)自交寄之次日起算六個月
【評論內容】
郵件處理規則
第 六十n條 查詢期限,國內郵件自交寄之日起算六個月,國際郵件自交寄之次日起算六個月;逾期限者,郵局得不予查詢,並不負補償責任。
【評論主題】21 有關非授予利益處分之廢止,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處分之廢止,不得溯及既往失其效力(B)廢止得就處分之全部或一部為之(C)廢止後仍應為同一內容之處分或依法不得廢止者,不得廢止(D)裁量處分之廢止
【評論內容】行政程序法第 125 條 合法行政處分經廢止後,自廢止時或自廢止機關所指定較後之日時起,失n其效力。但受益人未履行負擔致行政處分受廢止者,得溯及既往失其效力n。
【評論主題】26 下列何者為授益行政處分?(A)否准相對人依法提出之申請(B)確認相對人符合公職候選人資格(C)補稅決定(D)否准公務人員辭職之申請
【評論內容】補充:行政處分之種類-侵益處分與授益處分
依行政處分對人民的影響而區分
1. 侵益處分:會造成人民基本權之限制或侵害的行政處分,例如:罰鍰。
2. 授益處分:給予人民利益之行政處分,例如:獎學金之發放。
3. 混合處分:同時存在侵益與授益之效果的行政處分
(1) 對同一人:行政處分的相對人同時有權利之侵害及利益之穫得,例如,負負擔之執照核發處分。
(2) 對不同人:行政處分對相對人係授益處分,但對第三人卻是侵益處分;或者對相對人係侵益處分,但對第三人是授益處分,例如,發放建照給未留防火巷之人,對該申請建照之人係授益處分,但對其鄰人則為侵益處分。
出處[三民輔考-行政法(概要)完全攻略]
【評論主題】25 關於書面行政處分之送達,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得交由郵政機關送達(B)對於無行政程序之行為能力人為送達者,應向其法定代理人為之(C)對於機關、法人、非法人之團體之代表人或管理人為送達者,應向其
【評論內容】
行政程序法 第68條
送達由行政機關自行或交由郵政機關送達(A)。n行政機關之文書依法規以電報交換、電傳文件、傳真或其他電子文件行之n者,視為自行送達。n由郵政機關送達者,以一般郵遞方式為之。但文書內容對人民權利義務有n重大影響者,應為掛號。n文書由行政機關自行送達者,以承辦人員或辦理送達事務人員為送達人;n其交郵政機關送達者,以郵務人員為送達人。n前項郵政機關之送達準用依民事訴訟法施行法第三條訂定之郵政機關送達n訴訟文書實施辦法。第69條
對於無行政程序之行為能力人為送達者,應向其法定代理人(B)為之。對於機關、法人或非法人之團體為送達者,應向其代表人或管理人為之。n法定代理人、代表人或管理人(D)有二人以上者,送達...【評論主題】8 行政法人設置的目的,是在國家及地方自治團體以外,由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為執行特定公共事務,依法律設立之公法人。下列何者為行政法人:(A)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B)國家圖書館 (C)國家災害防救科
【評論內容】
行政法人法 第 2 條
nn本法所稱行政法人,指國家及地方自治團體以外,由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為執行特定公共事務,依法律設立之公法人。
nn前項特定公共事務須符合下列規定:
nn一、具有專業需求或須強化成本效益及經營效能者。
nn二、不適合由政府機關推動,亦不宜交由民間辦理者。
nn三、所涉公權力行使程度較低者。
nn行政法人應制定個別組織法律設立之;其目的及業務性質相近,可歸為同一類型者,得制定該類型之通用性法律設立之。
*現有之行政法人:
國家表演藝術中心(監督機關為文化部)、
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監督機關為國防部)、
國家運動訓練中心(監督機關為教育部)、
nnnnnn
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監督機關為科技部)。
【評論主題】17 高層行政人員可擬定一套範圍廣泛的策略,來因應政府機關的政治環境,下列何者不屬於「合作」策略?(A)互助(logrolling) (B)行銷(marketing) (C)聯盟(coalition)
【評論內容】
政策合法化策略類型分為以下三種:
(一)包容性:
1.諮商:政府與國會分別為不同黨派。
2.建立聯盟:聯合其他政黨結盟。
3.妥協:折衷是一種美德。
(二)排除性:
1.繞道:緩衝。
2.保持秘密:保持機密等級,不對外公開。
3.欺騙:將資訊隱藏起來。
(三)說服性:
1.雄辯:透過口舌或短期動員群眾。
2.政策分析:理性分析策略。
3.抗議策略:迫使對方接受的手段...
【評論主題】48.下列函件改寄時,何者應另付自寄達地改寄新寄達地資費?(A)明信片 (B)印刷物 (C)盲人文件 (D)郵簡
【評論內容】
補充:
郵務營業規章
第一百七十二條 改投之郵件免納資費。
改寄之郵件,除國際出口郵件另依國際郵政公約或協定辦理外,應分別依下列規定另付或免付資費:
一、函件。
(一)信函、明信片、郵簡、盲人文件由原寄地改寄新寄達地,與原付資費相同者免費,不同者補足資費差額。
(二)新聞紙、雜誌、印刷物、小包改寄者,另付自寄達地改寄新寄達地資費。
二、包裹。
(一)按照寄達地寄往新寄達地之資費另付資費。其應交付逾期保管費者,並交付逾期保管費。
nnnnnnnnnnnnnn
(二)報值或保價包裹改寄時,並應另付報值或保價費。但國內代收貨價包裹,不在此限。
【評論主題】36.郵件處理規則所定郵件之特別處理費及各種手續費,由下列何者訂定公告?(A)交通部 (B)行政院 (C)中華郵政公司 (D)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評論內容】
郵件處理規則
第 七十n條 本規則所定郵件之特別處理費及各種手續費,由中華郵政公司訂定公告之。
【評論主題】7 依憲法第 111 條之規定,關於解決中央與地方權限之爭議,由下列何機關解決之?(A)行政院 (B)立法院 (C)司法院 (D)總統府
【評論內容】第 111 條 除第一百零七條、第一百零八條、第一百零九條及第一百十條列舉事項外,如有未列舉事項發生時,其事務有全國一致之性質者屬於中央,有全省一致之性質者屬於省,有一縣之性質者屬於縣。遇有爭議時,由立法院解決之。
【評論主題】22 依奎恩與麥克葛雷斯(Quinn and McGrath )對於組織文化的分類,下列何種組織文化特別強調人員的參與、團隊合作與友善信任的價值?(A)理性的組織文化 (B)共識的組織文化 (C)層級
【評論內容】
圖示補充
組織文化理論-奎恩(Quinn)與麥克葛雷斯(McnGrath)之分類他們以「組織對環境認知的確定程度」與「組織所需採取行動的迫切程度」兩個變數,將組織文化區分為四種類型:
行動迫切高
行動迫切低
環境多變
發展
共識
環境穩定
理性
層級
【評論主題】7 地方政府以人民應先為政治獻金,作為核發營業許可之條件,係違反下列何種行政法原則?(A)正當程序原則 (B)誠實信用原則 (C)明確性原則 (D)禁止不當聯結原則
【評論內容】
補充說明:
行政法不當聯結禁止原則 │一般行政(高考、三等)作者:李由1.意義基於比例原則、禁止權力濫用及禁止國家恣意等立場,行政機關採取行政措施時必須和其所欲達成之行政目的具有正當合理關聯,此即為不當聯結禁止原則,亦即除了要求手段正當、目的正當、手段目的符合比例原則以外,還需要手段與目的間有正當合理聯結,禁止行政機關課予人民與行政行為無正當合理關聯之義務,要求行政機關採取的行政行為與追求之行政目的之間有實質的內在關聯關係。
2.行政程序法相關規定(1)行政程序法第94條:禁止附款與行政處分間有不當聯結前條之附款不得違背行政處分之目的,並應與該處分之目的具有正當合理之關聯。
(2)行政程序法第137條第1項第3款:禁止...【評論主題】22 有關現行國家賠償制度,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請求國家賠償時,得向賠償義務機關或行政法院為之(B)賠償義務機關若與請求權人成立協議,應作成和解書,該項和解書得為執行名義(C)因國家賠償
【評論內容】國賠法 第十條依本法請求損害賠償時,應先以書面向賠償義務機關請求之。(A)賠償義務機關對於前項請求,應即與請求權人協議。協議成立時,應作成協議書,該項協議書得為執行名義。(B)第十一條依本法請求損害賠償時,法院得依聲請為假處分,命賠償義務機關暫先支付醫療費或喪葬費。(D)第十二條損害賠償之訴,除依本法規定外,適用民事訴訟法之規定。(C)
【評論主題】20 有關行政訴訟之撤回,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訴訟之撤回,在本案言詞辯論終結之前,無須獲得被告之同意(B)行政法院認訴訟撤回有礙公益之維護者,應以裁定不予准許(C)對於行政法院不予准許訴
【評論內容】行政訴訟法第一一三條原告於判決確定前得撤回訴之全部或一部。但於公益之維護有礙者,不在此限。(A)前項撤回,被告已為本案之言詞辯論者,應得其同意。(D)訴之撤回,應以書狀為之。但於期日得以言詞為之。以言詞所為之撤回,應記載於筆錄,如他造不在場,應將筆錄送達。訴之撤回,被告於期日到場,未為同意與否之表示者,自該期日起;其未於期日到場或係以書狀撤回者,自前項筆錄或撤回書狀送達之日起,十日內未提出異議者,視為同意撤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