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2 有關現行國家賠償制度,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請求國家賠償時,得向賠償義務機關或行政法院為之
(B)賠償義務機關若與請求權人成立協議,應作成和解書,該項和解書得為執行名義
(C)因國家賠償協議不成立而提起損害賠償之訴時,除依本法規定外,適用行政訴訟法之規定
(D)因國家賠償協議不成立而提起損害賠償之訴時,法院得依聲請為假處分,命賠償義務機關暫先支付醫療費或喪葬費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416084
統計:A(22),B(192),C(30),D(238),E(0)

用户評論

Shu Hui Chuan】評論

國賠法 第十條依本法請求損害賠償時,應先以書面向賠償義務機關請求之。(A)賠償義務機關對於前項請求,應即與請求權人協議。協議成立時,應作成協議書,該項協議書得為執行名義。(B)第十一條依本法請求損害賠償時,法院得依聲請為假處分,命賠償義務機關暫先支付醫療費或喪葬費。(D)第十二條損害賠償之訴,除依本法規定外,適用民事訴訟法之規定。(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