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66 關於行政處分與行政契約,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行政處分為單方行為,行政契約為雙方行為,二者絕無得相互替代之關係(B)行政處分除法規另有要式規定外,得以書面、言詞或其他方式為之;行政契約除法規另
【評論內容】
第142條 代替行政處分之行政契約,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無效:
一、與其內容相同之行政處分為無效者。
二、與其內容相同之行政處分,有得撤銷之違法原因,並為締約雙方所明知者。
三、締結之和解契約,未符合第一百三十六條之規定者。
四、締結之雙務契約,未符合第一百三十七條之規定者。
【評論主題】14 根據司法院解釋,有關律師懲戒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A)律師懲戒事件之審理,採彈劾主義(B)有關證據調查、筆錄製作等,準用行政訴訟法之規定(C)組織結構上律師懲戒委員會及律師懲戒覆審委員會分別設
【評論內容】
釋378 有關人員迴避,案件分配,證據調查(並得囑託法院予以調查),筆錄製作,作成評議及書類等,或準用刑事訴訟法之規定
【評論主題】6 甲向乙購買乙存放於家中之 A 畫,並已支付價金。嗣後因乙在家中烤肉,不慎引起火災燒毀該畫。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甲得撤銷買賣契約,要求乙返還已給付之價金(B)A 畫滅失後,買賣契約失其效力(C
【評論內容】第226條
因可歸責於債務人之事由,致給付不能者,債權人得請求賠償損害。 前項情形,給付一部不能者,若其他部分之履行,於債權人無利益時,債權人得拒絕該部之給付,請求全部不履行之損害賠償。
【評論主題】60 A 國人甲於民國 101 年 5 月 20 日在 B 國飛機上,口頭授與 C 國人乙在我國購買汽車的代理權;嗣後乙果依甲的囑託代理甲,在臺北市向我國國民丙購買汽車;當事人始終未曾就相關準據法為任
【評論內容】第17條
代理權係以法律行為授與者,其代理權之成立及在本人與代理人間之效力,依本人及代理人所明示合意應適用之法律;無明示之合意者,依與代理行為關係最切地之法律。第18條 代理人以本人之名義與相對人為法律行為時,在本人與相對人間,關於代理權之有無、限制及行使代理權所生之法律效果,依本人與相對人所明示合意應適用之法律;無明示之合意者,依與代理行為關係最切地之法律。【評論主題】22 關於婚生子女之關係,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甲男與乙女結婚後 6 個月生下一子丙,丙男為甲男之婚生子女(B)甲女未婚初嘗禁果而生下一子乙,乙男為甲女之婚生子女(C)甲男乙女同居生下一子丙,並共同
【評論內容】第1065條(認領之效力及認領之擬制及非婚生子女與生母之關係)
非婚生子女經生父認領者,視為婚生子女,其經生父撫育者,視為認領。 非婚生子女與其生母之關係視為婚生子女,無須認領。
【評論主題】66 關於行政處分與行政契約,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行政處分為單方行為,行政契約為雙方行為,二者絕無得相互替代之關係(B)行政處分除法規另有要式規定外,得以書面、言詞或其他方式為之;行政契約除法規另
【評論內容】
第142條 代替行政處分之行政契約,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無效:
一、與其內容相同之行政處分為無效者。
二、與其內容相同之行政處分,有得撤銷之違法原因,並為締約雙方所明知者。
三、締結之和解契約,未符合第一百三十六條之規定者。
四、締結之雙務契約,未符合第一百三十七條之規定者。
【評論主題】14 根據司法院解釋,有關律師懲戒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A)律師懲戒事件之審理,採彈劾主義(B)有關證據調查、筆錄製作等,準用行政訴訟法之規定(C)組織結構上律師懲戒委員會及律師懲戒覆審委員會分別設
【評論內容】
釋378 有關人員迴避,案件分配,證據調查(並得囑託法院予以調查),筆錄製作,作成評議及書類等,或準用刑事訴訟法之規定
【評論主題】6 甲向乙購買乙存放於家中之 A 畫,並已支付價金。嗣後因乙在家中烤肉,不慎引起火災燒毀該畫。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甲得撤銷買賣契約,要求乙返還已給付之價金(B)A 畫滅失後,買賣契約失其效力(C
【評論內容】第226條
因可歸責於債務人之事由,致給付不能者,債權人得請求賠償損害。 前項情形,給付一部不能者,若其他部分之履行,於債權人無利益時,債權人得拒絕該部之給付,請求全部不履行之損害賠償。
【評論主題】60 A 國人甲於民國 101 年 5 月 20 日在 B 國飛機上,口頭授與 C 國人乙在我國購買汽車的代理權;嗣後乙果依甲的囑託代理甲,在臺北市向我國國民丙購買汽車;當事人始終未曾就相關準據法為任
【評論內容】第17條
代理權係以法律行為授與者,其代理權之成立及在本人與代理人間之效力,依本人及代理人所明示合意應適用之法律;無明示之合意者,依與代理行為關係最切地之法律。第18條 代理人以本人之名義與相對人為法律行為時,在本人與相對人間,關於代理權之有無、限制及行使代理權所生之法律效果,依本人與相對人所明示合意應適用之法律;無明示之合意者,依與代理行為關係最切地之法律。【評論主題】65 甲、乙、丙三人平均分擔對丁所負連帶債務 90 萬元,丙另對丁有適於抵銷之 50 萬元債權,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甲受丁請求清償 60 萬元後,即得對乙、丙各求償 20 萬(B)甲受丁請求清償
【評論內容】
(B) 第277條 連帶債務人中之一人,對於債權人有債權者,他債務人以該債務人應分擔之部分(30萬)為限,得主張抵銷。
【評論主題】22 關於婚生子女之關係,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甲男與乙女結婚後 6 個月生下一子丙,丙男為甲男之婚生子女(B)甲女未婚初嘗禁果而生下一子乙,乙男為甲女之婚生子女(C)甲男乙女同居生下一子丙,並共同
【評論內容】第1065條(認領之效力及認領之擬制及非婚生子女與生母之關係)
非婚生子女經生父認領者,視為婚生子女,其經生父撫育者,視為認領。 非婚生子女與其生母之關係視為婚生子女,無須認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