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Daniel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第1065條(認領之效力及認領之擬制及非婚生子女與生母之關係) 非婚生子女經生父認領者,視為婚生子女,其經生父撫育者,視為認領。 非婚生子女與其生母之關係視為婚生子女,無須認領。
【年級】大一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