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8 甲出賣古董予乙,約定價金 2 萬元,甲將其對於乙之請求支付價金的權利讓與給丙。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丙間之債權讓與契約,須經乙之同意才能生效
(B)甲丙間之債權讓與契約,非經公證不生效力
(C)若丙欠乙 2 萬元,則乙當然得對丙主張抵銷
(D)甲丙間之債權讓與契約為準物權契約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524719
統計:A(115),B(20),C(166),D(467),E(0)

用户評論

【用戶】lin yuni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c.第341條,約定應向第三人為給付之債務人,不得以其債務,與他方當事人對於自己之債務為抵消。

【用戶】曉燕

【年級】國一下

【評論內容】A.300

【用戶】李家瑄

【年級】大二上

【評論內容】A 2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