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7 甲請乙在其所有之商店外牆裝釘看板。數日後,看板掉落,砸中路人丙。下列關於丙請求損害賠償之敘述,何者正確?
(A)丙不得向甲請求,因看板係由乙所釘製
(B)丙不得向甲請求,除非丙能證明甲對於看板之保管有過失
(C)丙得向甲請求,但以丙能證明甲之裝釘指示有過失者為限
(D)丙得向甲請求,因甲是商店看板之所有人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660021
統計:A(13),B(34),C(194),D(629),E(0)

用户評論

【用戶】katern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第 191 條 土地上之建築物或其他工作物所致他人權利之損害,由工作物之所有人負賠償責任。但其對於設置或保管並無欠缺,或損害非因設置或保管有欠缺,或於防止損害之發生,已盡相當之注意者,不在此限。前項損害之發生,如別有應負責任之人時,賠償損害之所有人,對於該應負責者,有求償權。

【用戶】tom

【年級】小四上

【評論內容】191

【用戶】Claire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建築物或工作物的「所有人」所負的是推定責任過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