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16 司法院釋字第 696 號解釋,對於所得稅法關於夫妻非薪資所得強制合併計算之規定,與單獨計算稅額比較,認為有增加稅負之情形,宣告相關規定違憲。本號解釋違憲審查之基準為何?(A)信賴保護原則 (B)

【評論內容】

釋字696解釋文:

中華民國七十八年十二月三十日修正公布之所得稅法第十五條第一項規定:「納稅義務人之配偶,及合於第十七條規定得申報減除扶養親屬免稅額之受扶養親屬,有前條各類所得者,應由納稅義務人合併報繳。」(該項規定於九十二年六月二十五日修正,惟就夫妻所得應由納稅義務人合併報繳部分並無不同。)其中有關夫妻非薪資所得強制合併計算,較之單獨計算稅額,增加其稅負部分,違反憲法第七條平等原則,應自本解釋公布之日起至遲於屆滿二年時失其效力。

財政部七十六年三月四日台財稅第七五一九四六三號函:「夫妻分居,如已於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書內載明配偶姓名、身分證統一編號,並註明已分居,分別向其戶籍所在地稽徵機關辦理結算申...

【評論主題】16 司法院釋字第 696 號解釋,對於所得稅法關於夫妻非薪資所得強制合併計算之規定,與單獨計算稅額比較,認為有增加稅負之情形,宣告相關規定違憲。本號解釋違憲審查之基準為何?(A)信賴保護原則 (B)

【評論內容】

釋字696解釋文:

中華民國七十八年十二月三十日修正公布之所得稅法第十五條第一項規定:「納稅義務人之配偶,及合於第十七條規定得申報減除扶養親屬免稅額之受扶養親屬,有前條各類所得者,應由納稅義務人合併報繳。」(該項規定於九十二年六月二十五日修正,惟就夫妻所得應由納稅義務人合併報繳部分並無不同。)其中有關夫妻非薪資所得強制合併計算,較之單獨計算稅額,增加其稅負部分,違反憲法第七條平等原則,應自本解釋公布之日起至遲於屆滿二年時失其效力。

財政部七十六年三月四日台財稅第七五一九四六三號函:「夫妻分居,如已於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書內載明配偶姓名、身分證統一編號,並註明已分居,分別向其戶籍所在地稽徵機關辦理結算申...

【評論主題】6 依據「警察機關執行轄內立法委員安全警衛作業規定」,警察機關執行「立法委員行使職權保護辦法」所定之保護措施,得視保護事由及實際危安狀況,應多久定期檢討 1 次?保護事由消滅後,應即停止派遣。 (A)

【評論內容】五、警察機關執行本辦法第五條之保護措施,得視保護事由及實際危安狀n 況,每三個月定期檢討。保護事由消滅後,應即停止派遣。

【評論主題】5 依據「中央政府機關首長及特定人士安全警衛派遣作業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五院院長警衛應於卸任後三個月內一次撤離 (B)五院副院長警衛應於卸任後三個月內一次撤離 (C)部會首長警衛應於卸任後

【評論內容】九、中央政府機關首長卸任後,安全警衛撤離期限如下:n (一)行政院院長卸任後,其安全警衛得視狀況需要,保留二員至四員n ,並應於一年內撤離完畢。n (二)行政院副院長、立法院院長(副院長)、司法院院長(副院長)n 、考試院院長(副院長)、監察院院長(副院長)、各部會首長n 警衛,應於卸任後三個月內一次撤離。n (三)特定人士之安全維護派遣期限一年,如必要時得申請延長之。但n 其保護原因消失後,由內政部警政署撤離其安全警衛。

【評論主題】45 觸犯「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之犯罪行為,於偵查或審判中拒絕供述或供述不實者,法定加重處罰之程度為何?(A)得加重其刑至三分之一(B)應加重其刑至三分之一(C)得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D)應加重其刑

【評論內容】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18

犯本條例之罪自首,並報繳其持有之全部槍砲、彈藥、刀械者,減輕或免除其刑;其已移轉持有而據實供述全部槍砲、彈藥、刀械之來源或去向,因而查獲者,亦同。前項情形,於中央主管機關報經行政院核定辦理公告期間自首者,免除其刑。前二項情形,其報繳不實者,不實部分仍依本條例所定之罪論處。犯本條例之罪,於偵查或審判中自白,並供述全部槍砲、彈藥、刀械之來源及去向,因而查獲或因而防止重大危害治安事件之發生者,減輕或免除其刑。拒絕供述或供述不實者,得加重其刑至三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