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28 有關種類之債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A)買賣契約中約定,給付臺東池上有機蓬萊米 100 公斤,係屬種類之債(B)承攬契約中約定,承攬人應使用臺灣製造之水泥 50 包,係屬種類之債(C)給付種類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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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沒有人可以舉例 200條第1項跟第2項是什麼意思? 還是這是法條題 就純死背 不要多問 "<
【評論主題】17 雇主終止勞動契約,依勞動基準法必須預告者,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勞工繼續工作 3 個月以上 1 年未滿者,應於 30 日前預告之(B)勞工於接到預告後,為另謀工作得於工作時間請假外出,請假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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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2樓的
如果你做滿三年了,有30日的預告工資=(送你30天的薪水、你不用來上班也有薪水)! 如果老板不爽你、要你馬上滾蛋,他就要給你30天的薪水。
反之如果沒有鬧翻,你多30天的假,可以在離職前、邊工作邊請假去其他工司面試=(你請假是有算薪水的)
不是送30天就要在30天前告知然候多付30天的薪水。
題外話、一般的無良老板,都會刻意刁難讓你自動離職,因為他不用付資遣費跟預告工資。當然你真的離職了 也拿不到6個月的失業補助。
【評論主題】19 甲為公務員,乙非公務員,下列有關受賄罪之敘述,何者正確?(A)甲與乙共同收受賄賂,乙不成立收受賄賂罪之共同正犯(B)乙教唆甲收受賄賂,乙不成立收受賄賂罪之教唆犯(C)甲幫助乙收受賄賂,甲不成立收
【評論內容】
a:甲與乙共同收受賄賂,乙不成立收受賄賂罪之共同正犯 ----(不成立是錯的) 成立 乙以自己的意思、實施構成要件以內的行為 為正犯+刑法31條1項 擬制身份處罰
b:乙教唆甲收受賄賂,乙不成立收受賄賂罪之教唆犯------(不成立是錯的) 成立 依刑法29條以教唆相同之罪處罰
c:甲幫助乙收受賄賂,甲不成立收受賄賂罪之幫助犯-------這題是對的 因為甲是正犯 以幫助他人的意思、實施構成要件以內之犯罪。
d甲與乙共同收受賄賂,兩人各自成立收受賄賂罪-------這題錯在非各自、乙沒有公務員身份用刑法31條擬制,所以要從屬於甲。
看不懂的 要回去看刑法總則 主客觀擇一標準說~只有為他人的意思、實施犯罪以外的行為「才是共犯」
還有限制從屬性 也是要回去看刑法總則
如有問題、還請指正小弟,小弟個人淺解,刑法老師:艾倫
【評論主題】19 下列何種情形屬於行政處分得補正之程序瑕疵?(A)處分機關欠缺事物管轄權限(B)行政處分未記明必須記明之理由(C)行政處分未依法送達(D)行政處分有裁量瑕疵
【評論內容】
A:行政程序法第111條第6款 無效 又依115條 有管轄機關就該事件相同處分時,無須撒消
B:行政程序法第114條第1項第2款 得補正 是對的
C:未送達=未生效 即尚未生效、又何來補正或無效之有。
D:行政程序法第111條第7款 無效
小弟淺解 有問題請指正 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