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12 依公民投票法第 2 條之規定,下列何種事項得作為公民投票之提案?(A)重大政策 (B)預算 (C)租稅 (D)人事
【評論內容】n
第 2 條
n 本法所稱公民投票,包括全國性及地方性公民投票。全國性公民投票,依憲法規定外,其他適用事項如下:一、法律之複決。二、立法原則之創制。三、重大政策之創制或複決。地方性公民投票適用事項如下:一、地方自治條例之複決。二、地方自治條例立法原則之創制。三、地方自治事項重大政策之創制或複決。預算、租稅、薪俸及人事事項不得作為公民投票之提案。【評論主題】12 依公民投票法第 2 條之規定,下列何種事項得作為公民投票之提案?(A)重大政策 (B)預算 (C)租稅 (D)人事
【評論內容】n
第 2 條
n 本法所稱公民投票,包括全國性及地方性公民投票。全國性公民投票,依憲法規定外,其他適用事項如下:一、法律之複決。二、立法原則之創制。三、重大政策之創制或複決。地方性公民投票適用事項如下:一、地方自治條例之複決。二、地方自治條例立法原則之創制。三、地方自治事項重大政策之創制或複決。預算、租稅、薪俸及人事事項不得作為公民投票之提案。【評論主題】6 關於公民投票案投票結果,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投票人數達全國、直轄市、縣(市)投票權人總數二分之一以上,且有效投票數超過三分之一同意者,即為通過 (B)投票人數達全國、直轄市、縣(市)投票權人總
【評論內容】
第29條(投票結果通過或不通過之門檻)
公民投票案投票結果,有效同意票數多於不同意票,且有效同意票達投票權人總額四分之一以上者,即為通過。
有效同意票未多於不同意票,或有效同意票數不足前項規定數額者,均為不通過。
【評論主題】1 下列何者是地方性公民投票適用事項?(A)預算 (B)租稅 (C)地方自治法規之複決 (D)薪俸及人事
【評論內容】
民國 107 年 01 月 03 日 修正
第 2 條
本法所稱公民投票,包括全國性及地方性公民投票。全國性公民投票,依憲法規定外,其他適用事項如下:一、法律之複決。二、立法原則之創制。三、重大政策之創制或複決。地方性公民投票適用事項如下:一、地方自治條例之複決。二、地方自治條例立法原則之創制。三、地方自治事項重大政策之創制或複決。預算、租稅、薪俸及人事事項不得作為公民投票之提案。【評論主題】4 公民投票案連署人數,應達提案時最近一次直轄市長、縣(市)長選舉選舉人總數多少以上?(A)百分之三 (B)百分之1.5(C)百分之七 (D)百分之九
【評論內容】
依原題目 公民投票案連署人數,應達提案時最近一次直轄市長、縣(市)長選舉選舉人總數多少以上?表示題目是問地方性公民投票 而非全國性公民投票------------------------------------------------------------民國107年1月3日第10條 I(全國性公民投票案提案人人數及審核程序)
第二條第二項各款之事項,公民投票案提案人人數,應達提案時最近一次總統、副總統選舉選舉人總數萬分之一以上。
第12條 I(全國性公民投票案連署人人數及連署程序)
第二條第二項各款之事項,連署人數應達提案時最近一次總統、副總統選舉選舉人總數百分之一點五以上。
------------------------------------------------------------第28條 (地方性公投) 公民投票案提案、連署人數、應附具文件、查核程序及發表會或辯論會之舉辦,由直轄市、縣(市)以自治條例定之。
【評論主題】12 依公民投票法第 2 條之規定,下列何種事項得作為公民投票之提案?(A)重大政策 (B)預算 (C)租稅 (D)人事
【評論內容】n
第 2 條
n 本法所稱公民投票,包括全國性及地方性公民投票。全國性公民投票,依憲法規定外,其他適用事項如下:一、法律之複決。二、立法原則之創制。三、重大政策之創制或複決。地方性公民投票適用事項如下:一、地方自治條例之複決。二、地方自治條例立法原則之創制。三、地方自治事項重大政策之創制或複決。預算、租稅、薪俸及人事事項不得作為公民投票之提案。【評論主題】【題組】69. The monks chose to withdraw from the world and lead a s______y life in the mountains.
【評論內容】
參考行政程序法 第 164 條
I.行政計畫有關一定地區土地之特定利用或重大公共設施之設置,涉及多數不
同利益之人及多數不同行政機關權限者,確定其計畫之裁決,應經公開及聽
證程序,並得有集中事權之效果。
II.前項行政計畫之擬訂、確定、修訂及廢棄之程序,由行政院另定之。
【評論主題】【題組】 (2)試述如何評估停車場出入口配置方案。(15 分)
【評論內容】
民國 107 年 01 月 03 日 公民投票法修法
第 二 節 地方性公民投票
第 26 條I.公民投票案應分別向直轄市、縣(市)政府提出。
II.公民投票案相關事項,除本法已有規定外,由直轄市、縣(市)以自治條例定之。
III.直轄市、縣(市)政府對於公民投票提案,是否屬地方自治事項有疑義時,應報請行政院認定。
第 27 條I.公民投票案之公告、公投票之印製、投票權人名冊之編造、公告閱覽、更正、公民投票公報之編印
、公民投票程序之中止、辦事處之設立、經費之募集、投票、開票及有效票、無效票之認定,除主
管機關外,準用第十七條至第二十四條規定。
第 28 條公民投票案提案、連署人數、應附具文件、查核程序及發表會或辯論會之舉辦,由直轄市、縣(市)
以自治條例定之。
【評論主題】二、試就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中有關地方競選經費最高金額、競選費用之補貼相關規定及精神加以闡述之。(25 分)
【評論內容】
第 77 條
I.中央與(地方)直轄市、縣(市)間,權限遇有爭議時,由立法院院會議決之;縣與鄉(鎮、市)間,自治事項遇有爭議時,由內政部會同中央各該主管機關解決之。
II.直轄市間、直轄市與縣(市)間,事權發生爭議時,由行政院解決之;縣(市)間,事權發生爭議時,由中央各該主管機關解決之;鄉(鎮、市)間,事權發生爭議時,由縣政府解決之。題目是問 自治事項也就是第77條I項 答案應該是內政部會同中央各該主管機關解決之建議答案D 改成內政部會同中央各該主管機關解決之 與C做出區分
【評論主題】三、依據都市更新條例,都市更新事業召開公聽會有何法律上之重要意義?(15 分)又,都市更新事業召開公聽會後,因故變更範圍或召開公聽會時,倘漏未通知他項權利人,應如何補救?(15 分)
【評論內容】
公務人員撫卹法
第 三 條 公務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給與遺族撫卹金:一、病故或意外死亡。二、因公死亡。【評論主題】一、解釋下列名詞:(每小題 5 分,共 15 分)【題組】⑴效能評估樣品(Performance test sample)
【評論內容】第 4 條 行政行為應受法律及一般法律原則之拘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