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Paula Juan】點評問題和點評內容

【評論主題】7 關於人壽保險保險費未付之效力,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保險費到期未交付者,經 30 日仍不交付時,保險契約之效力停止(B)保險契約因未交付保險費而效力停止者,經保險人催告後 6 個月內清償保險費,

【評論內容】

A-第116-1條 經催告到達後屆30日

B-116-3 保險費 保險費+保險契約約定之利息及其他費用 ,翌日上午零時起

C-六個月內  D-第116-8條

【評論主題】4 關於特約條款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A)約定之內容得為現在之事項(B)約定之內容不得為過去之事項(C)關於未來事項之特約條款,其履行為不可能者,保險契約不因之而失效(D)關於未來事項之特約條款,於

【評論內容】

保險法第67條 與保險契約有關之一切事項,不問過去現在或將來,均得以特約條款定之 。

第 69 條 關於未來事項之特約條款,於未屆履行期前危險已發生,或其履行為不可 能,或在訂約地為不合法而未履行者,保險契約不因之而失效。

【評論主題】38 保險公證人管理規則中有關公證人教育訓練之規定,下列何者正確?(A)教育訓練分為職前教育訓練與在職教育訓練以及實地公證實習訓練三種(B)在職教育訓練僅得由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辦理之,大學院校推

【評論內容】

第 23 條教育訓練分為職前教育訓練與在職教育訓練。

第 24 條個人執業公證人或公司任用之公證人,應於申請執行業務前二年內參加職前教育訓練達三十二小時以上,並經測驗及格。職前教育訓練得由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或大學院校推廣教育機構辦理之;其教育訓練要點與內容,須報請主管機關核可。

第 25 條個人執業公證人或公司任用之公證人,應於申請換發執業證照前二年內參加在職教育訓練達二十四小時以上。

【評論主題】37 保險公證人申請換發執業證照時,應繳交主管機關所定之規費,下列何者並非保險公證人管理規則所規定之應檢附文件:(A)原領執業證照(B)主管機關認可之在職教育訓練證明(C)最近 3 年公證人列有所得來

【評論內容】

保險公證人管理規則  第 20 條

個人執業公證人及公證人公司任用公證人之執業證照有效期間為五年,應於期滿前辦妥換發執業證照手續,未辦妥前不得執行業務。公證人申請換發執業證照時,應繳交主管機關所定之規費,並檢附下列文件:一、原領執業證照。二、主管機關認可之在職教育訓練證明。三、繳存保證金之證明及投保專業責任保險之保險單副本。四、最近三年公證人列有所得來源之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書、附切結書之  扣繳憑單或其他有執業實績證明之文件。五、無第六條第一項各款所列情事之聲明書。六、依第三十三條規定加入所屬公證商業同業公會之證明。七、其他主管機關規定應提出之文件。

【評論主題】36 依保險法之規定,保險人於接到變更保險契約之通知後幾日內不為拒絕者,視為承諾該變更?(A) 3 日 (B) 5 日 (C) 10 日 (D) 15 日

【評論內容】

保險法第五十六條. 變更保險契約或恢復停止效力之保險契約時,保險人於接到通知後十日內不為拒絕者,視為承諾。

【評論主題】21 保險人代位權的效力,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損失係由被保險人之家屬或受僱人故意所致者,保險人無代位請求權(B)傷害保險中實支實付型醫療費用保險,應適用保險代位制度(C)保險人的代位權,必須經由被

【評論內容】

第 53 條 被保險人因保險人應負保險責任之損失發生,而對於第三人有損失賠償請 求權者,保險人得於給付賠償金額後,代位行使被保險人對於第三人之請 求權;但其所請求之數額,以不逾賠償金額為限。

前項第三人為被保險人之家屬或受僱人時,保險人無代位請求權。但損失 係由其故意所致者,不在此限。

【評論主題】7 關於人壽保險保險費未付之效力,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保險費到期未交付者,經 30 日仍不交付時,保險契約之效力停止(B)保險契約因未交付保險費而效力停止者,經保險人催告後 6 個月內清償保險費,

【評論內容】

A-第116-1條 經催告到達後屆30日

B-116-3 保險費 保險費+保險契約約定之利息及其他費用 ,翌日上午零時起

C-六個月內  D-第116-8條

【評論主題】4 關於特約條款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A)約定之內容得為現在之事項(B)約定之內容不得為過去之事項(C)關於未來事項之特約條款,其履行為不可能者,保險契約不因之而失效(D)關於未來事項之特約條款,於

【評論內容】

保險法第67條 與保險契約有關之一切事項,不問過去現在或將來,均得以特約條款定之 。

第 69 條 關於未來事項之特約條款,於未屆履行期前危險已發生,或其履行為不可 能,或在訂約地為不合法而未履行者,保險契約不因之而失效。

【評論主題】38 保險公證人管理規則中有關公證人教育訓練之規定,下列何者正確?(A)教育訓練分為職前教育訓練與在職教育訓練以及實地公證實習訓練三種(B)在職教育訓練僅得由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辦理之,大學院校推

【評論內容】

第 23 條教育訓練分為職前教育訓練與在職教育訓練。

第 24 條個人執業公證人或公司任用之公證人,應於申請執行業務前二年內參加職前教育訓練達三十二小時以上,並經測驗及格。職前教育訓練得由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或大學院校推廣教育機構辦理之;其教育訓練要點與內容,須報請主管機關核可。

第 25 條個人執業公證人或公司任用之公證人,應於申請換發執業證照前二年內參加在職教育訓練達二十四小時以上。

【評論主題】37 保險公證人申請換發執業證照時,應繳交主管機關所定之規費,下列何者並非保險公證人管理規則所規定之應檢附文件:(A)原領執業證照(B)主管機關認可之在職教育訓練證明(C)最近 3 年公證人列有所得來

【評論內容】

保險公證人管理規則  第 20 條

個人執業公證人及公證人公司任用公證人之執業證照有效期間為五年,應於期滿前辦妥換發執業證照手續,未辦妥前不得執行業務。公證人申請換發執業證照時,應繳交主管機關所定之規費,並檢附下列文件:一、原領執業證照。二、主管機關認可之在職教育訓練證明。三、繳存保證金之證明及投保專業責任保險之保險單副本。四、最近三年公證人列有所得來源之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書、附切結書之  扣繳憑單或其他有執業實績證明之文件。五、無第六條第一項各款所列情事之聲明書。六、依第三十三條規定加入所屬公證商業同業公會之證明。七、其他主管機關規定應提出之文件。

【評論主題】36 依保險法之規定,保險人於接到變更保險契約之通知後幾日內不為拒絕者,視為承諾該變更?(A) 3 日 (B) 5 日 (C) 10 日 (D) 15 日

【評論內容】

保險法第五十六條. 變更保險契約或恢復停止效力之保險契約時,保險人於接到通知後十日內不為拒絕者,視為承諾。

【評論主題】21 保險人代位權的效力,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損失係由被保險人之家屬或受僱人故意所致者,保險人無代位請求權(B)傷害保險中實支實付型醫療費用保險,應適用保險代位制度(C)保險人的代位權,必須經由被

【評論內容】

第 53 條 被保險人因保險人應負保險責任之損失發生,而對於第三人有損失賠償請 求權者,保險人得於給付賠償金額後,代位行使被保險人對於第三人之請 求權;但其所請求之數額,以不逾賠償金額為限。

前項第三人為被保險人之家屬或受僱人時,保險人無代位請求權。但損失 係由其故意所致者,不在此限。

【評論主題】有關行為能力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A)A限制行為能力人,在無意識或精神錯亂中,所訂立之契約無效 (B)B無行為能力人得自行接受意思表示,但應由法定代理人為意思表示 (C)C無行為能力人之意思表示,無

【評論內容】

B-第 76條 由法定代理人"代為"意思表示並"代受"意思表示

C -但不得以其無效對抗善意第三人

D-第 83條 詐術 -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