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19 依土地徵收條例規定,已公告徵收之土地,因作業錯誤,致原徵收之土地不在工程用地範圍內者,應如何處理? (A)應辦理廢止徵收 (B)應辦理撤銷徵收 (C)應辦理徵收收回 (D)應辦理徵收失效
【評論內容】已公告徵收之土地,需用土地人應切實按核准計畫及所定期限使用。在未依徵收計畫完成使用前,需用土地人應每年檢討其興辦事業計畫,並由其上級事業主管機關列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辦理撤銷徵收:
【評論主題】17 依土地徵收條例規定,區段徵收範圍內土地,經規劃整理後,有關其處理方式,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抵價地發交被徵收土地所有權人領回 (B)國民住宅用地得以讓售 (C)安置原住戶所需土地得以讓售 (
【評論內容】區段徵收範圍內土地,經規劃整理後,除依第四十三條規定配回原管理機關及第四十三條之一規定配售外,其處理方式如下:
【評論主題】24 關於財團法人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A)財團法人得為公益或營利之目的而設立(B)財團法人設立登記前,應得主管機關之許可(C)財團法人之最高意思機關為總會,且為必設之機關(D)財團法人若以營利為目
【評論內容】D==> 以營利為目的之社團,其取得法人資格,依特別法之規定
【評論主題】25 下列何者屬於當然無效之法律行為?(A)單獨虛偽意思表示而該情形為相對人所明知者(B)詐欺之意思表示係由第三人所為,而相對人明知其事實或可得而知者(C)無權利人就權利標的物為處分後,取得其權利者(
【評論內容】
A ==>單獨虛偽意思表示(真意保留或非真意表示):表意人無欲為其意思表示所拘束之意,而為意思表示者,其意思表示,不因之無效。 但其情形為相對人所明知者,不在此限(民法第86條),亦即該意思表示不得以其無效對抗善意第三人B==>因被詐欺或被脅迫而為意思表示者,表意人得撤銷其意思表示。 但詐欺係由第三人所為者,以相對人明知其事實或可得而知者為限,始得撤銷之。 被詐欺而為之意思表示,其撤銷不得以之對抗善意第三人。
【評論主題】23 滿17歲且未受監護或輔助宣告之甲男,其所為之下列何種行為,依法須得法定代理人之同意始為有效? (A)訂立遺囑為遺贈之行為 (B)純獲法律上利益之行為 (C)就他人之物所為之無權處分行為 (D)授
【評論內容】民法第104條規定,代理人所為或所受意思表示之效力,不因其為限制行為能力人而受影響。但若限制行為能力人欲授予代理權與他人時,則必須經法定代理人同意,否則無效
【評論主題】18甲將其A地設定地上權予乙,乙於A土地上興建B屋一棟。其後甲為貸款擔保而將其A地設定抵押權予丙,乙亦因其貸款擔保而將B設定抵押權予丁。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若丁實行抵押權拍賣B屋時,A地所有權應
【評論內容】(C) 若丙實行抵押權拍賣A地所有權時,B屋應付拍賣之
【評論主題】11 關於民法第74條暴利行為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當事人無論於財產給付前或給付後,均得聲請撤銷該暴利行為(B)撤銷權自該法律行為成立時起一年內不行使,罹於消滅時效而消滅(C)行使暴利行為之
【評論內容】74條法律行為,係乘他人之急迫、輕率或無經驗,使其為財產上之給付或為給付之約定,依當時情形顯失公平者,法院得因利害關係人之聲請,撤銷其法律行為或減輕其給付。
【評論主題】19 依土地徵收條例規定,已公告徵收之土地,因作業錯誤,致原徵收之土地不在工程用地範圍內者,應如何處理? (A)應辦理廢止徵收 (B)應辦理撤銷徵收 (C)應辦理徵收收回 (D)應辦理徵收失效
【評論內容】已公告徵收之土地,需用土地人應切實按核准計畫及所定期限使用。在未依徵收計畫完成使用前,需用土地人應每年檢討其興辦事業計畫,並由其上級事業主管機關列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辦理撤銷徵收:
【評論主題】17 依土地徵收條例規定,區段徵收範圍內土地,經規劃整理後,有關其處理方式,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抵價地發交被徵收土地所有權人領回 (B)國民住宅用地得以讓售 (C)安置原住戶所需土地得以讓售 (
【評論內容】區段徵收範圍內土地,經規劃整理後,除依第四十三條規定配回原管理機關及第四十三條之一規定配售外,其處理方式如下:
【評論主題】24 關於財團法人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A)財團法人得為公益或營利之目的而設立(B)財團法人設立登記前,應得主管機關之許可(C)財團法人之最高意思機關為總會,且為必設之機關(D)財團法人若以營利為目
【評論內容】D==> 以營利為目的之社團,其取得法人資格,依特別法之規定
【評論主題】25 下列何者屬於當然無效之法律行為?(A)單獨虛偽意思表示而該情形為相對人所明知者(B)詐欺之意思表示係由第三人所為,而相對人明知其事實或可得而知者(C)無權利人就權利標的物為處分後,取得其權利者(
【評論內容】
A ==>單獨虛偽意思表示(真意保留或非真意表示):表意人無欲為其意思表示所拘束之意,而為意思表示者,其意思表示,不因之無效。 但其情形為相對人所明知者,不在此限(民法第86條),亦即該意思表示不得以其無效對抗善意第三人B==>因被詐欺或被脅迫而為意思表示者,表意人得撤銷其意思表示。 但詐欺係由第三人所為者,以相對人明知其事實或可得而知者為限,始得撤銷之。 被詐欺而為之意思表示,其撤銷不得以之對抗善意第三人。
【評論主題】23 滿17歲且未受監護或輔助宣告之甲男,其所為之下列何種行為,依法須得法定代理人之同意始為有效? (A)訂立遺囑為遺贈之行為 (B)純獲法律上利益之行為 (C)就他人之物所為之無權處分行為 (D)授
【評論內容】民法第104條規定,代理人所為或所受意思表示之效力,不因其為限制行為能力人而受影響。但若限制行為能力人欲授予代理權與他人時,則必須經法定代理人同意,否則無效
【評論主題】18甲將其A地設定地上權予乙,乙於A土地上興建B屋一棟。其後甲為貸款擔保而將其A地設定抵押權予丙,乙亦因其貸款擔保而將B設定抵押權予丁。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若丁實行抵押權拍賣B屋時,A地所有權應
【評論內容】(C) 若丙實行抵押權拍賣A地所有權時,B屋應付拍賣之
【評論主題】11 關於民法第74條暴利行為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當事人無論於財產給付前或給付後,均得聲請撤銷該暴利行為(B)撤銷權自該法律行為成立時起一年內不行使,罹於消滅時效而消滅(C)行使暴利行為之
【評論內容】74條法律行為,係乘他人之急迫、輕率或無經驗,使其為財產上之給付或為給付之約定,依當時情形顯失公平者,法院得因利害關係人之聲請,撤銷其法律行為或減輕其給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