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b13179】點評問題和點評內容

【評論主題】7.面對日益龐大的官僚組織,世界各民主國家政府莫不進行政府改造的計畫,重新定位政府角色,朝向「企業型政府」的目標前進。請問下列何者最符合前述改造內涵?(A)將經營不善的民間企業收歸國營(B)制定地方制

【評論內容】

「政府再造運動」之核心內容

1.領航式政府 

2.社區自主性政府 

3.競爭性政府 

4.任務導向政府 

5.企業化政府 

6.前瞻性政府

7.分權式政府 

8.結果導向       

9.顧客導向   

10.市場導向 

【評論主題】44 甲將其所有之汽車借給乙使用,不久卻將汽車贈與給乙,則甲對乙得以何種方式交付該汽車?(A)現實交付 (B)簡易交付 (C)占有改定 (D)指示交付

【評論內容】

現實交付(一般交付)

我直接把車給你(實物)

簡易交付(商務交付)

車子早就借你了,就直接給你(車在你那)

占有改定

我把車給你,但先借我用一下(車還在我這)

(不得用於質權,質權須實質交付)

【評論主題】12. 下列水質分析項目之水樣,何者必須以塑膠容器保存(A)油脂(B)生化需氧量(C)導電度(D)酚類。

【評論內容】

(A)油脂 - 廣口玻璃瓶(B)生化需氧量 - 玻璃或塑膠瓶(C)導電度 - 塑膠瓶(D)酚類 - 玻璃瓶

【評論主題】38.有關各容量分析方法與指示劑的搭配,下列何者正確?(A)酸鹼滴定法用 0.1M NaOH 滴定鄰苯二甲酸氫鉀溶液:甲基橙(B)酸鹼滴定法用 0.05M HCl 滴定 NaHCO3 溶液:酚酞(C)

【評論內容】

(A)酸鹼滴定法用 0.1M NaOH 滴定鄰苯二甲酸氫鉀溶液:酚酞

(B)酸鹼滴定法用 0.05M HCl 滴定 NaHCO3 溶液:甲基橙

【評論主題】20 下列何者不屬於法律保留原則之理論基礎?(A)基本權利之保障 (B)議會民主原則 (C)司法之可審查性 (D)法治國家原則

【評論內容】

法律保留原則的意涵:基於民主原則、法治國原則、與權力分立原則等憲法上對於人民權利保障之理念,行政行為應恪遵「依法行政原則」。而依法行政原則下分「消極之依法行政」及「積極之依法行政」

【評論主題】20 禁止非視障者從事按摩業,依司法院釋字第 649 號解釋之見解,係屬於對職業自由何種內容之限制?(A)職業執行之限制 (B)職業自由主觀條件之限制(C)職業自由客觀條件之限制 (D)職業準備行為之

【評論內容】

釋字第 649 號 

身心障礙者保護法規定:「非本法所稱視覺障礙者,不得從事按摩業。」(修正為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上開規定之「非本法所稱視覺障礙者」,經修正為「非視覺功能障礙者」)與憲法第七條平等權、工作權及比例原則之規定不符。

人民選擇職業應具備之客觀條件,係指對從事特定職業之條件限制,非個人努力所可達成,例如行業獨占制度,則應以保護特別重要之公共利益始得為之。且不論何種情形之限制,所採之手段均須與比例原則無違。

規定禁止非視障者從事按摩業,係屬對非視障者選擇職業自由之客觀條件限制

【評論主題】20 下列何者不屬於法律保留原則之理論基礎?(A)基本權利之保障 (B)議會民主原則 (C)司法之可審查性 (D)法治國家原則

【評論內容】

法律保留原則的意涵:基於民主原則、法治國原則、與權力分立原則等憲法上對於人民權利保障之理念,行政行為應恪遵「依法行政原則」。而依法行政原則下分「消極之依法行政」及「積極之依法行政」

【評論主題】20 司法院釋字第 75 號解釋略謂:「查制憲國民大會對於國民大會代表不得兼任官吏,及現任官吏不得當選為國民大會代表之主張,均未採納。而憲法第二十八條第三項僅限制現任官吏不得於其任所所在地之選舉區當選

【評論內容】

文義解釋: 文義解釋又稱為「文理解釋」、「文字解釋」,即以法條規定所用之文字字義作為解釋方法。

歷史解釋:藉由立法或修法的資料、立法理由等,以了解法律用詞或法律條文的意義。

論理解釋之法律解釋方法,又可稱為系統解釋,係由法律條文之邏輯結構和系統,並考量整體規範的意義關聯而為之解釋

目的解釋:當法律文義有疑義時,如果不能依照法律體系、立法理由或是參照外國立法例之解釋加以釐清時,此時需再進一步探求該法規的目的,以資闡明

【評論主題】17 舊人民團體法規定,申請設立之人民團體,其組織與活動主張共產主義或分裂國土者,不予許可。此一規定因涉及行政機關得就人民之下列何者為審查,且作為不予許可之理由,顯已逾越必要程度,應失其效力?(A)政

【評論內容】

釋字第 644 號 人民團體法第二條規定:「人民團體之組織與活動,不得主張共產主義,或主張分裂國土。」同法第五十三條前段關於「申請設立之人民團體有違反第二條……之規定者,不予許可」之規定部分,乃使主管機關於許可設立人民團體以前,得就人民「主張共產主義,或主張分裂國土」之政治上言論之內容而為審查,並作為不予許可設立人民團體之理由,顯已逾越必要之程度,與憲法保障人民結社自由與言論自由之意旨不符,於此範圍內,應自本解釋公布之日起失其效力。

【評論主題】9 依司法院釋字第 445 號解釋,下列何者非屬表現自由之範疇?(A)集會自由 (B)人身自由 (C)講學自由 (D)出版自由

【評論內容】

釋字第 445 號 憲法第十四條規定人民有集會之自由,此與憲法第十一條規定之言論、講學、著作及出版之自由,同屬表現自由之範疇,為實施民主政治最重要的基本人權。

【評論主題】20 禁止非視障者從事按摩業,依司法院釋字第 649 號解釋之見解,係屬於對職業自由何種內容之限制?(A)職業執行之限制 (B)職業自由主觀條件之限制(C)職業自由客觀條件之限制 (D)職業準備行為之

【評論內容】

釋字第 649 號 

身心障礙者保護法規定:「非本法所稱視覺障礙者,不得從事按摩業。」(修正為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上開規定之「非本法所稱視覺障礙者」,經修正為「非視覺功能障礙者」)與憲法第七條平等權、工作權及比例原則之規定不符。

人民選擇職業應具備之客觀條件,係指對從事特定職業之條件限制,非個人努力所可達成,例如行業獨占制度,則應以保護特別重要之公共利益始得為之。且不論何種情形之限制,所採之手段均須與比例原則無違。

規定禁止非視障者從事按摩業,係屬對非視障者選擇職業自由之客觀條件限制

【評論主題】23.下列何者並非刑法上所稱之「公務員」?(A)在公立醫院單純從事醫療工作之醫師(B)民選之縣市議會議員(C)驗證大陸地區文書之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職員(D)縣市政府首長依法任用之機要人員

【評論內容】

刑法第十條第二項:「稱公務員者,謂下列人員:一、依法令服務於國家、地方自治團體所屬機關而具有法定職務權限,以及其他依法令從事於公共事務,而具有法定職務權限者。二、受國家、地方自治團體所屬機關依法委託,從事與委託機關權限有關之公共事務者。」 

任職於公立醫療機構之醫師,日常提供之醫療服務,亦非公權力之行使,而難認係「身分公務員」。然公立醫療機構之醫師若依法令從事於公共事務,具法定職務權限,仍應認其係「授權公務員」

【評論主題】38.中央機關或上級地方自治機關,將其固有權限內行政事務之一部,交由下級地方自治機關代為辦理,稱為:(A)權限委託 (B)行政委託 (C)委辦行政 (D)權限委任

【評論內容】

委任:委由上級對下級,訴願由受委任機關。

委託:委由無隸屬關係,訴願由原委託機關。

委辦:委由自治團體,訴願由受委辦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