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9 依土地法規定,公有土地之撥用程序為何?(A)各級政府機關需用公有土地時,應商同該管直轄市或縣(市)民意機關層請行政院核准撥用(B)各級政府機關需用公有土地時,應商同該管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層請行政
【評論內容】土地法26條
各級政府機關需用公有土地時,應商同該管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層請行政院核准撥用。
【評論主題】16 下列有關契稅之申報起算日規定,何者錯誤?(A)不動產移轉發生糾紛時,其申報契稅之起算日期,應以法院判決確定日為準(B)向政府機關標購或領買公產,以政府機關核發產權移轉證明書之日為申報起算日(C)
【評論內容】
契稅條例第十六條 納稅義務人應於不動產買賣、承典、交換、贈與、(D)分割契約成立之日起,或因占有而依法申請為所有人之日起三十日內,填具契稅申報書表,檢附公定格式契約書及有關文件,向當地主管稽徵機關申報契稅。
但未辦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之房屋買賣、交換、贈與、分割,應由雙方當事人共同申報。
(A)不動產移轉發生糾紛時,其申報契稅之起算日期,應以法院判決確定日為準。(B)向政府機關標購或領買公產,以政府機關核發產權移轉證明書之日為申報起算日。(C)向法院標購拍賣之不動產,以法院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之日為申報起算日。建築物於建造完成前,因買賣、交換、贈與,以承受人為建造執照原始起造人或中途變更起造人名義並取得使用執照者,以主管建築機關核發使用執照之日起滿三十日為申報起算日。
【評論主題】11 下列何種情形免徵契稅?(A)以遷移、補償等變相方式支付產價,取得不動產所有權者(B)依法領買或標購公產及向法院標購拍賣之不動產者(C)開徵土地增值稅區域之土地(D)以不動產為信託財產,受託人依信
【評論內容】契稅條例第二條 不動產之買賣、承典、交換、贈與、分割或因占有而取得所有權者,均應申報繳納契稅。但在開徵土地增值稅區域之土地,免徵契稅契稅條例第十二條凡以遷移、補償等變相方式支付產價,取得不動產所有權者,應照買賣契稅申報納稅;其以抵押、借貸等變相方式代替設典,取得使用權者,應照典權契稅申報納稅。本年度第五題也有考建築物於建造完成前,因買賣、交換、贈與,以承受人為建造執照原始起造人或中途變更起造人名義,並取得使用執照者,應由使用執照所載起造人申報納稅。
【評論主題】8 下列有關都市計畫主要計畫之擬定及核定程序規定,何者錯誤?(A)主要計畫擬定後,應先送由該管政府或鄉、鎮、縣轄市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B)縣政府所在地及縣轄市之主要計畫由內政部核定(C)地方政府於接到
【評論內容】都計法第十九條 主要計畫擬定後,送該管政府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前,應於各該直轄市、縣(市)(局)政府及鄉、鎮、縣轄市公所公開展覽三十天及舉行說明會,並應將公開展覽及說明會之日期及地點登報周知;任何公民或團體得於公開展覽期間內,以書面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向該管政府提出意見,由該管政府都市計畫委員會予以參考審議,連同審議結果及主要計畫一併報請內政部核定之。前項之審議,各級都市計畫委員會應於六十天內完成。但情形特殊者,其審議期限得予延長,延長以六十天為限。該管政府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修正,或經內政部指示修正者,免再公開展覽及舉行說明會。
【評論主題】34 下列有關永佃權估價之敘述,何者正確?(A)應考慮設定目的估計之(B)應考慮佃租支付情形、民間習俗等因素估計之(C)應考慮權利存續期間、權利讓與之限制等因素,以典價為基礎估計之(D)應考慮設定目的
【評論內容】第 118 條永佃權估價,應考慮佃租支付情形、民間習俗等因素估計之。◆ 第 118.1 條農育權估價,應考慮設定目的、約定方法、權利存續期間、支付地租之有無及高低、權利讓與之限制、民間習俗、得為增加土地生產力或使用便利之特別改良等因素估計之。◆ 第 119 條不動產役權估價,應考慮需役不動產與供役不動產之使用情況、權利存續期間、不動產役權使用性質、民間習俗等因素估計之。
【評論主題】21 已開闢道路及其二側或一側帶狀土地,可就具有顯著商業活動之繁榮地區,依當地發展及地價高低情形而劃設為下列那二種地價區段?(A)住宅價區段與商業價區段(B)商業價區段與非商業價區段(C)基準地價區段
【評論內容】地價調查估計規則(民國 102 年 12 月 31 日修正)第 18 條劃分地價區段時,應攜帶地籍圖、地價分布圖及地價區段勘查表實地勘查n,以鄉(鎮、市、區)為單位,斟酌地價之差異、當地土地使用管制、交n通運輸、自然條件、土地改良、公共建設、特殊設施、環境污染、工商活n動、房屋建築現況、土地利用現況、發展趨勢及其他影響地價因素,於地n籍圖上將地價相近、地段相連、情況相同或相近之土地劃為同一地價區段n已開闢道路及其二側或一側帶狀土地,其地價與一般地價區段之地價有顯n著差異者,得就具有顯著商業活動之繁榮地區,依當地發展及地價高低情n形,劃設繁榮街道路線價區段。繁榮街道以外已開闢之道路,鄰接該道路n之土地,其地價顯著較高者...
【評論主題】5 就住宅用地之估價而言,下列何者非屬影響價格水準之區域因素?(A)公共設施、公益設施等配置狀態 (B)噪音、空氣污染、土壤污染等公害發生之程度(C)臨接道路之寬度 (D)離市中心之距離及交通設施狀態
【評論內容】影響不動產價格之三大因素-區域因素
指影響近鄰地區不動產價格水準之因素。
1. 交通設施狀況:如交通類型、道路分布、對外聯繫方式、整體交通結構、道路寬度及等級、公共交通狀況及連絡網路等。
2. 公共設施狀況:如車站、學校、公園、廣場、醫院、兒童遊樂場、停車場等。
3. 生活機能狀況:供應日常生活所需之便利狀況,如附近有市場、賣場、學校、銀行、郵局等。
4. 環境狀況:如鄰近之治安、景觀、風向、空氣、噪音污染程度及居民水準等。另外,附近如有嫌惡設施(高壓電塔、變電所、精神病院所、焚化爐、墓地、殯儀館、垃圾堆置場所等)會使不動產價格下跌。
5. 行政管制情形:指各種行政措施及使用管制等,如區域土地利用性質、用地結構、用地限制...
【評論主題】7 依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之規定,評估何種價格種類時,應同時估計其正常價格?(A)限定價格 (B)正常租金 (C)限定租金 (D)特定價格
【評論內容】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第 6 條不動產估價,應切合價格日期當時之價值。其估計價格種類包括正常價格、限定價格、特定價格及特殊價格;估計租金種類包括正常租金及限定租金。不動產估價,應註明其價格種類;其以特定價格估價者,應敘明其估價條件,並同時估計其正常價格。
【評論主題】6 不動產與其環境配合,以保持協調一致之利用,則其收益才能發揮最大化,例如在學校附近開設餐廳或書局等。此現象就不動產估價原則而言,是屬下列何者?(A)貢獻原則 (B)均衡原則 (C)供需原則 (D)適
【評論內容】
口訣
外部適合(環境)
內部均衡
【評論主題】2 區域計畫公告實施後,凡依區域計畫應擬定下列何種計畫或已有計畫而須變更者,當地都市計畫主管機關應按規定期限辦理擬定或變更手續?(A)主要計畫(B)綱要計畫(C)細部計畫(D)特定區計畫
【評論內容】
區域計畫第 11 條區域計畫公告實施後,凡依區域計畫應擬定1.市鎮計畫、2.鄉街計畫、3.特定區計畫或已有計畫而須變更者,當地都市計畫主管機關應按規定期限辦理擬定或變更手續。未依限期辦理者,其上級主管機關得代為擬定或變更之。
【評論主題】2 區域計畫公告實施後,凡依區域計畫應擬定下列何種計畫或已有計畫而須變更者,當地都市計畫主管機關應按規定期限辦理擬定或變更手續?(A)主要計畫(B)綱要計畫(C)細部計畫(D)特定區計畫
【評論內容】
區域計畫第 11 條區域計畫公告實施後,凡依區域計畫應擬定1.市鎮計畫、2.鄉街計畫、3.特定區計畫或已有計畫而須變更者,當地都市計畫主管機關應按規定期限辦理擬定或變更手續。未依限期辦理者,其上級主管機關得代為擬定或變更之。
【評論主題】11 下列何種情形免徵契稅?(A)以遷移、補償等變相方式支付產價,取得不動產所有權者(B)依法領買或標購公產及向法院標購拍賣之不動產者(C)開徵土地增值稅區域之土地(D)以不動產為信託財產,受託人依信
【評論內容】契稅條例第二條 不動產之買賣、承典、交換、贈與、分割或因占有而取得所有權者,均應申報繳納契稅。但在開徵土地增值稅區域之土地,免徵契稅契稅條例第十二條凡以遷移、補償等變相方式支付產價,取得不動產所有權者,應照買賣契稅申報納稅;其以抵押、借貸等變相方式代替設典,取得使用權者,應照典權契稅申報納稅。本年度第五題也有考建築物於建造完成前,因買賣、交換、贈與,以承受人為建造執照原始起造人或中途變更起造人名義,並取得使用執照者,應由使用執照所載起造人申報納稅。
【評論主題】16 下列有關契稅之申報起算日規定,何者錯誤?(A)不動產移轉發生糾紛時,其申報契稅之起算日期,應以法院判決確定日為準(B)向政府機關標購或領買公產,以政府機關核發產權移轉證明書之日為申報起算日(C)
【評論內容】
契稅條例第十六條 納稅義務人應於不動產買賣、承典、交換、贈與、(D)分割契約成立之日起,或因占有而依法申請為所有人之日起三十日內,填具契稅申報書表,檢附公定格式契約書及有關文件,向當地主管稽徵機關申報契稅。
但未辦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之房屋買賣、交換、贈與、分割,應由雙方當事人共同申報。
(A)不動產移轉發生糾紛時,其申報契稅之起算日期,應以法院判決確定日為準。(B)向政府機關標購或領買公產,以政府機關核發產權移轉證明書之日為申報起算日。(C)向法院標購拍賣之不動產,以法院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之日為申報起算日。建築物於建造完成前,因買賣、交換、贈與,以承受人為建造執照原始起造人或中途變更起造人名義並取得使用執照者,以主管建築機關核發使用執照之日起滿三十日為申報起算日。
【評論主題】9 依土地法規定,公有土地之撥用程序為何?(A)各級政府機關需用公有土地時,應商同該管直轄市或縣(市)民意機關層請行政院核准撥用(B)各級政府機關需用公有土地時,應商同該管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層請行政
【評論內容】土地法26條
各級政府機關需用公有土地時,應商同該管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層請行政院核准撥用。
【評論主題】8 下列有關都市計畫主要計畫之擬定及核定程序規定,何者錯誤?(A)主要計畫擬定後,應先送由該管政府或鄉、鎮、縣轄市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B)縣政府所在地及縣轄市之主要計畫由內政部核定(C)地方政府於接到
【評論內容】都計法第十九條 主要計畫擬定後,送該管政府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前,應於各該直轄市、縣(市)(局)政府及鄉、鎮、縣轄市公所公開展覽三十天及舉行說明會,並應將公開展覽及說明會之日期及地點登報周知;任何公民或團體得於公開展覽期間內,以書面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向該管政府提出意見,由該管政府都市計畫委員會予以參考審議,連同審議結果及主要計畫一併報請內政部核定之。前項之審議,各級都市計畫委員會應於六十天內完成。但情形特殊者,其審議期限得予延長,延長以六十天為限。該管政府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修正,或經內政部指示修正者,免再公開展覽及舉行說明會。
【評論主題】34 下列有關永佃權估價之敘述,何者正確?(A)應考慮設定目的估計之(B)應考慮佃租支付情形、民間習俗等因素估計之(C)應考慮權利存續期間、權利讓與之限制等因素,以典價為基礎估計之(D)應考慮設定目的
【評論內容】第 118 條永佃權估價,應考慮佃租支付情形、民間習俗等因素估計之。◆ 第 118.1 條農育權估價,應考慮設定目的、約定方法、權利存續期間、支付地租之有無及高低、權利讓與之限制、民間習俗、得為增加土地生產力或使用便利之特別改良等因素估計之。◆ 第 119 條不動產役權估價,應考慮需役不動產與供役不動產之使用情況、權利存續期間、不動產役權使用性質、民間習俗等因素估計之。
【評論主題】21 已開闢道路及其二側或一側帶狀土地,可就具有顯著商業活動之繁榮地區,依當地發展及地價高低情形而劃設為下列那二種地價區段?(A)住宅價區段與商業價區段(B)商業價區段與非商業價區段(C)基準地價區段
【評論內容】地價調查估計規則(民國 102 年 12 月 31 日修正)第 18 條劃分地價區段時,應攜帶地籍圖、地價分布圖及地價區段勘查表實地勘查n,以鄉(鎮、市、區)為單位,斟酌地價之差異、當地土地使用管制、交n通運輸、自然條件、土地改良、公共建設、特殊設施、環境污染、工商活n動、房屋建築現況、土地利用現況、發展趨勢及其他影響地價因素,於地n籍圖上將地價相近、地段相連、情況相同或相近之土地劃為同一地價區段n已開闢道路及其二側或一側帶狀土地,其地價與一般地價區段之地價有顯n著差異者,得就具有顯著商業活動之繁榮地區,依當地發展及地價高低情n形,劃設繁榮街道路線價區段。繁榮街道以外已開闢之道路,鄰接該道路n之土地,其地價顯著較高者...
【評論主題】6 不動產與其環境配合,以保持協調一致之利用,則其收益才能發揮最大化,例如在學校附近開設餐廳或書局等。此現象就不動產估價原則而言,是屬下列何者?(A)貢獻原則 (B)均衡原則 (C)供需原則 (D)適
【評論內容】
口訣
外部適合(環境)
內部均衡
【評論主題】7 依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之規定,評估何種價格種類時,應同時估計其正常價格?(A)限定價格 (B)正常租金 (C)限定租金 (D)特定價格
【評論內容】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第 6 條不動產估價,應切合價格日期當時之價值。其估計價格種類包括正常價格、限定價格、特定價格及特殊價格;估計租金種類包括正常租金及限定租金。不動產估價,應註明其價格種類;其以特定價格估價者,應敘明其估價條件,並同時估計其正常價格。
【評論主題】5 就住宅用地之估價而言,下列何者非屬影響價格水準之區域因素?(A)公共設施、公益設施等配置狀態 (B)噪音、空氣污染、土壤污染等公害發生之程度(C)臨接道路之寬度 (D)離市中心之距離及交通設施狀態
【評論內容】影響不動產價格之三大因素-區域因素
指影響近鄰地區不動產價格水準之因素。
1. 交通設施狀況:如交通類型、道路分布、對外聯繫方式、整體交通結構、道路寬度及等級、公共交通狀況及連絡網路等。
2. 公共設施狀況:如車站、學校、公園、廣場、醫院、兒童遊樂場、停車場等。
3. 生活機能狀況:供應日常生活所需之便利狀況,如附近有市場、賣場、學校、銀行、郵局等。
4. 環境狀況:如鄰近之治安、景觀、風向、空氣、噪音污染程度及居民水準等。另外,附近如有嫌惡設施(高壓電塔、變電所、精神病院所、焚化爐、墓地、殯儀館、垃圾堆置場所等)會使不動產價格下跌。
5. 行政管制情形:指各種行政措施及使用管制等,如區域土地利用性質、用地結構、用地限制...
【評論主題】2 區域計畫公告實施後,凡依區域計畫應擬定下列何種計畫或已有計畫而須變更者,當地都市計畫主管機關應按規定期限辦理擬定或變更手續?(A)主要計畫(B)綱要計畫(C)細部計畫(D)特定區計畫
【評論內容】
區域計畫第 11 條區域計畫公告實施後,凡依區域計畫應擬定1.市鎮計畫、2.鄉街計畫、3.特定區計畫或已有計畫而須變更者,當地都市計畫主管機關應按規定期限辦理擬定或變更手續。未依限期辦理者,其上級主管機關得代為擬定或變更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