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1 下列何種情形免徵契稅?
(A)以遷移、補償等變相方式支付產價,取得不動產所有權者
(B)依法領買或標購公產及向法院標購拍賣之不動產者
(C)開徵土地增值稅區域之土地
(D)以不動產為信託財產,受託人依信託本旨移轉信託財產與委託人以外之歸屬權利人時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666667
統計:A(1),B(0),C(6),D(0),E(0)

用户評論

歐陽慧】評論

契稅條例第二條 不動產之買賣、承典、交換、贈與、分割或因占有而取得所有權者,均應申報繳納契稅。但在開徵土地增值稅區域之土地,免徵契稅契稅條例第十二條凡以遷移、補償等變相方式支付產價,取得不動產所有權者,應照買賣契稅申報納稅;其以抵押、借貸等變相方式代替設典,取得使用權者,應照典權契稅申報納稅。本年度第五題也有考建築物於建造完成前,因買賣、交換、贈與,以承受人為建造執照原始起造人或中途變更起造人名義,並取得使用執照者,應由使用執照所載起造人申報納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