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5 下列何者非區域計畫法規定區域計畫得隨時檢討變更之原因?
(A)發生或避免重大災害
(B) 興辦重大開發或建設事業
(C)為適應國防或經濟發展之需要
(D) 區域建設推行委員會之建議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6
統計:A(0),B(0),C(3),D(2),E(0)

用户評論

小彤】評論

區計13區域計畫公告實施後,擬定計畫之機關應視實際發展情況,每五年通盤檢討一次,並作必要之變更。但有左列情事之一者,得隨時檢討變更之:一、發生或避免重大災害。二、興辦重大開發或建設事業。三、區域建設推行委員會之建議。區域計畫之變更,依第九條及第十條程序辦理;必要時上級主管機關得比照第六條第二項規定變更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