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Yu】點評問題和點評內容

【評論主題】17 下列何者非屬地方民意代表得依法支領之費用?(A)每月得支給一定數額之研究費(B)依法開會期間,得支給出席費、交通費及膳食費,每人每日合計為新臺幣 2450 元(C)因職務關係得支領健康檢查費、保

【評論內容】

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

第 六 條  直轄市議會議員每人得聘用公費助理六人至八人,縣(市)議會議員每人得聘用公費助理二人至四人,公費助理均與議員同進退。

【評論主題】12 依地方制度法之規定,直轄市副市長與所屬一級機關首長,應於市長卸任、辭職、去職或死亡時,隨同離職。所謂去職包含下列何種情形?①公務員懲戒法之撤職處分 ②公務人員考績法之免職處分 ③公職人員選舉罷免

【評論內容】

地方制度法--第二條

六、去職:指依公務員懲戒法規定受撤職之懲戒處分、依公職人員選舉罷 免法規定被罷免或依本法(地方制度法)規定被解除職權或職務者。

【評論主題】9 自治法規、委辦規則經其他機關核定後,若自治行政機關未於法定期限內發布或公布,該自治法規、委辦規則之效力如何?(A)於法定期限屆滿之日起,自治法規、委辦規則發生效力(B)於核定文送達各該地方行政機關

【評論內容】

地方制度法第32條

自治條例經地方立法機關議決後,函送各該地方行政機關,地方行政機關收到後,除法律另有規定,或依第三十九條規定提起覆議、第四十三條規定報請上級政府予以函告無效或聲請司法院解釋者外,應於三十日內公布。自治法規、委辦規則依規定應經其他機關核定者,應於核定文送達各該地方行政機關三十日內公布或發布。自治法規、委辦規則須經上級政府或委辦機關核定者,核定機關應於一個月內為核定與否之決定;逾期視為核定,由函報機關逕行公布或發布。但因內容複雜、關係重大,須較長時間之審查,經核定機關具明理由函告延長核定期限者,不在此限。自治法規、委辦規則自公布或發布之日起算至第三日起發生效力。但特定有施行日期者,自該特定日起發生效力。第一項及第二項自治法規、委辦規則,地方行政機關未依規定期限公布或發布者,該自治法規、委辦規則自期限屆滿之日起算至第三日起發生效力,並由地方立法機關代為發布。但經上級政府或委辦機關核定者,由核定機關代為發布。

【評論主題】17 下列何者非屬地方民意代表得依法支領之費用?(A)每月得支給一定數額之研究費(B)依法開會期間,得支給出席費、交通費及膳食費,每人每日合計為新臺幣 2450 元(C)因職務關係得支領健康檢查費、保

【評論內容】

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

第 六 條  直轄市議會議員每人得聘用公費助理六人至八人,縣(市)議會議員每人得聘用公費助理二人至四人,公費助理均與議員同進退。

【評論主題】9 自治法規、委辦規則經其他機關核定後,若自治行政機關未於法定期限內發布或公布,該自治法規、委辦規則之效力如何?(A)於法定期限屆滿之日起,自治法規、委辦規則發生效力(B)於核定文送達各該地方行政機關

【評論內容】

地方制度法第32條

自治條例經地方立法機關議決後,函送各該地方行政機關,地方行政機關收到後,除法律另有規定,或依第三十九條規定提起覆議、第四十三條規定報請上級政府予以函告無效或聲請司法院解釋者外,應於三十日內公布。自治法規、委辦規則依規定應經其他機關核定者,應於核定文送達各該地方行政機關三十日內公布或發布。自治法規、委辦規則須經上級政府或委辦機關核定者,核定機關應於一個月內為核定與否之決定;逾期視為核定,由函報機關逕行公布或發布。但因內容複雜、關係重大,須較長時間之審查,經核定機關具明理由函告延長核定期限者,不在此限。自治法規、委辦規則自公布或發布之日起算至第三日起發生效力。但特定有施行日期者,自該特定日起發生效力。第一項及第二項自治法規、委辦規則,地方行政機關未依規定期限公布或發布者,該自治法規、委辦規則自期限屆滿之日起算至第三日起發生效力,並由地方立法機關代為發布。但經上級政府或委辦機關核定者,由核定機關代為發布。

【評論主題】16 下列何種權利,不得作為設定權利質權之標的?(A)動產給付請求權 (B)不動產租賃債權 (C)抵押權設定請求權 (D)地上權設定請求權

【評論內容】

10 下列何種權利,得成為權利質權之標的物? (A)採礦權 (B)地上權 (C)繼承權 (D)借款債權

【評論主題】4 下列何者不是要物行為?(A)寄託契約 (B)互易契約 (C)使用借貸契約 (D)押租金契約

【評論內容】

25.下列何者為要物行為? (A)租賃契約(B)定金契約(C)買賣契約(D)承攬契約

【評論主題】26 債權人對於詐害債權之撤銷訴權,自債務人行為時起,最遲應於幾年內行使? (A)1 年 (B)5 年 (C)10 年 (D)15 年

【評論內容】

25 債權人對於詐害債權之撤銷訴權,自知有撤銷原因時起,最遲應於幾年內行使? (A)1 年 (B)3 年 (C)5 年 (D)10 年 

編輯私有筆記及自訂標籤

【評論主題】28 遺囑人所為之遺贈侵害繼承人之特留分時,特留分被侵害之人得向受遺贈人主張何種權利?(A)歸扣 (B)扣還 (C)扣減 (D)扣除

【評論內容】第 1225 條應得特留分之人,如因被繼承人所為之遺贈,致其應得之數不足者,得按其不足之數由遺贈財產扣減之。受遺贈人有數人時,應按其所得遺贈價額比例扣減。

【評論主題】25 債權人對於詐害債權之撤銷訴權,自知有撤銷原因時起,最遲應於幾年內行使?(A)1 年 (B)3 年 (C)5 年 (D)10 年

【評論內容】

26 債權人對於詐害債權之撤銷訴權,自債務人行為時起,最遲應於幾年內行使?  (A)1 年  (B)5 年  (C)10 年  (D)15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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