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17 下列何者非屬地方民意代表得依法支領之費用?(A)每月得支給一定數額之研究費(B)依法開會期間,得支給出席費、交通費及膳食費,每人每日合計為新臺幣 2450 元(C)因職務關係得支領健康檢查費、保
【評論內容】
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
第 六 條 直轄市議會議員每人得聘用公費助理六人至八人,縣(市)議會議員每人得聘用公費助理二人至四人,公費助理均與議員同進退。【評論主題】12 依地方制度法之規定,直轄市副市長與所屬一級機關首長,應於市長卸任、辭職、去職或死亡時,隨同離職。所謂去職包含下列何種情形?①公務員懲戒法之撤職處分 ②公務人員考績法之免職處分 ③公職人員選舉罷免
【評論內容】
地方制度法--第二條
六、去職:指依公務員懲戒法規定受撤職之懲戒處分、依公職人員選舉罷 免法規定被罷免或依本法(地方制度法)規定被解除職權或職務者。【評論主題】9 自治法規、委辦規則經其他機關核定後,若自治行政機關未於法定期限內發布或公布,該自治法規、委辦規則之效力如何?(A)於法定期限屆滿之日起,自治法規、委辦規則發生效力(B)於核定文送達各該地方行政機關
【評論內容】
地方制度法第32條
自治條例經地方立法機關議決後,函送各該地方行政機關,地方行政機關收到後,除法律另有規定,或依第三十九條規定提起覆議、第四十三條規定報請上級政府予以函告無效或聲請司法院解釋者外,應於三十日內公布。自治法規、委辦規則依規定應經其他機關核定者,應於核定文送達各該地方行政機關三十日內公布或發布。自治法規、委辦規則須經上級政府或委辦機關核定者,核定機關應於一個月內為核定與否之決定;逾期視為核定,由函報機關逕行公布或發布。但因內容複雜、關係重大,須較長時間之審查,經核定機關具明理由函告延長核定期限者,不在此限。自治法規、委辦規則自公布或發布之日起算至第三日起發生效力。但特定有施行日期者,自該特定日起發生效力。第一項及第二項自治法規、委辦規則,地方行政機關未依規定期限公布或發布者,該自治法規、委辦規則自期限屆滿之日起算至第三日起發生效力,並由地方立法機關代為發布。但經上級政府或委辦機關核定者,由核定機關代為發布。
【評論主題】23 有關地方制度法第 76 條規定,地方自治團體依法應作為而不作為之代行處理,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應針對依法應作為而不作為,致嚴重危害公益或妨礙地方政務正常運作之情形 (B)代為處理前,除情況急
【評論內容】
地方制度法 第76條
【評論主題】6 有關委辦規則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A)直轄市政府為辦理上級機關委辦事項,得依其法定職權訂定委辦規則 (B)委辦規則應於發布後函報委辦機關備查 (C)委辦規則之名稱,準用自治規則之規定 (D)委辦
【評論內容】
地方制度法 第29條
【評論主題】17 下列何者非屬地方民意代表得依法支領之費用?(A)每月得支給一定數額之研究費(B)依法開會期間,得支給出席費、交通費及膳食費,每人每日合計為新臺幣 2450 元(C)因職務關係得支領健康檢查費、保
【評論內容】
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
第 六 條 直轄市議會議員每人得聘用公費助理六人至八人,縣(市)議會議員每人得聘用公費助理二人至四人,公費助理均與議員同進退。【評論主題】9 自治法規、委辦規則經其他機關核定後,若自治行政機關未於法定期限內發布或公布,該自治法規、委辦規則之效力如何?(A)於法定期限屆滿之日起,自治法規、委辦規則發生效力(B)於核定文送達各該地方行政機關
【評論內容】
地方制度法第32條
自治條例經地方立法機關議決後,函送各該地方行政機關,地方行政機關收到後,除法律另有規定,或依第三十九條規定提起覆議、第四十三條規定報請上級政府予以函告無效或聲請司法院解釋者外,應於三十日內公布。自治法規、委辦規則依規定應經其他機關核定者,應於核定文送達各該地方行政機關三十日內公布或發布。自治法規、委辦規則須經上級政府或委辦機關核定者,核定機關應於一個月內為核定與否之決定;逾期視為核定,由函報機關逕行公布或發布。但因內容複雜、關係重大,須較長時間之審查,經核定機關具明理由函告延長核定期限者,不在此限。自治法規、委辦規則自公布或發布之日起算至第三日起發生效力。但特定有施行日期者,自該特定日起發生效力。第一項及第二項自治法規、委辦規則,地方行政機關未依規定期限公布或發布者,該自治法規、委辦規則自期限屆滿之日起算至第三日起發生效力,並由地方立法機關代為發布。但經上級政府或委辦機關核定者,由核定機關代為發布。
【評論主題】23 有關地方制度法第 76 條規定,地方自治團體依法應作為而不作為之代行處理,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應針對依法應作為而不作為,致嚴重危害公益或妨礙地方政務正常運作之情形 (B)代為處理前,除情況急
【評論內容】
地方制度法 第76條
【評論主題】6 有關委辦規則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A)直轄市政府為辦理上級機關委辦事項,得依其法定職權訂定委辦規則 (B)委辦規則應於發布後函報委辦機關備查 (C)委辦規則之名稱,準用自治規則之規定 (D)委辦
【評論內容】
地方制度法 第29條
【評論主題】1 地方居民有依法律及自治法規繳納自治稅捐之義務,則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直轄市、縣(市)、鄉(鎮、市)均得依法開徵特別稅課、臨時稅課與附加稅課(B)特別稅課之開徵,不必專款專用(不必指定用途)(C
【評論內容】
地方制度法35~37條
鄉(鎮.市)只有臨時稅課
【評論主題】32 地方民意代表進行補選之正確規定為何?(A)直轄市議員連續未出席定期會達三會期,被解除職權,應依法補選 (B)鄉(鎮、市)民代表辭職,其缺額達總名額十分之四以上或同一選舉區缺額達三分之一以上時,應
【評論內容】
(A)地制法80---二會期
(B)地制法81---十分之三、二分之一
(C)地制法82---三個月
【評論主題】16 下列何種權利,不得作為設定權利質權之標的?(A)動產給付請求權 (B)不動產租賃債權 (C)抵押權設定請求權 (D)地上權設定請求權
【評論內容】
10 下列何種權利,得成為權利質權之標的物? (A)採礦權 (B)地上權 (C)繼承權 (D)借款債權
【評論主題】4 下列何者不是要物行為?(A)寄託契約 (B)互易契約 (C)使用借貸契約 (D)押租金契約
【評論內容】
25.下列何者為要物行為? (A)租賃契約(B)定金契約(C)買賣契約(D)承攬契約
【評論主題】26 債權人對於詐害債權之撤銷訴權,自債務人行為時起,最遲應於幾年內行使? (A)1 年 (B)5 年 (C)10 年 (D)15 年
【評論內容】
25 債權人對於詐害債權之撤銷訴權,自知有撤銷原因時起,最遲應於幾年內行使? (A)1 年 (B)3 年 (C)5 年 (D)10 年
編輯私有筆記及自訂標籤【評論主題】28 遺囑人所為之遺贈侵害繼承人之特留分時,特留分被侵害之人得向受遺贈人主張何種權利?(A)歸扣 (B)扣還 (C)扣減 (D)扣除
【評論內容】第 1225 條應得特留分之人,如因被繼承人所為之遺贈,致其應得之數不足者,得按其不足之數由遺贈財產扣減之。受遺贈人有數人時,應按其所得遺贈價額比例扣減。
【評論主題】25 債權人對於詐害債權之撤銷訴權,自知有撤銷原因時起,最遲應於幾年內行使?(A)1 年 (B)3 年 (C)5 年 (D)10 年
【評論內容】
26 債權人對於詐害債權之撤銷訴權,自債務人行為時起,最遲應於幾年內行使? (A)1 年 (B)5 年 (C)10 年 (D)15 年
編輯私有筆記及自訂標籤【評論主題】4 下列何者非地方制度法賦予地方居民之權利?(A)對於地方立法機關,有依法請求解散之權(B)對於地方公職人員有依法選舉罷免之權(C)對於地方公共設施有使用之櫂(D)對於地方政府資訊,有依法請求公開之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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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制度法第16條
【評論主題】18 犯最重本刑為 3 年以上 10 年未滿有期徒刑之罪者,其追訴權及行刑權時效分別為幾年?(A)追訴權時效 20 年,行刑權時效 30 年 (B)追訴權時效 10 年,行刑權時效 15 年(C)追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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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條已修法,沒有專科沒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