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TAMA】點評問題和點評內容

【評論主題】1 若法人財產不能清償債務,而董事不為聲請破產,導致法人之債權人受損害時,董事對於受損害之債權人應負下列何種責任?(A)輕過失責任 (B)重大過失責任 (C)故意責任 (D)無過失責任

【評論內容】第 35 條法人之財產不能清償債務時,董事應即向法院聲請破產。n不為前項聲請,致法人之債權人受損害時,有過失之董事,應負賠償責任n,其有二人以上時,應連帶負責。

【評論主題】1 若法人財產不能清償債務,而董事不為聲請破產,導致法人之債權人受損害時,董事對於受損害之債權人應負下列何種責任?(A)輕過失責任 (B)重大過失責任 (C)故意責任 (D)無過失責任

【評論內容】第 35 條法人之財產不能清償債務時,董事應即向法院聲請破產。n不為前項聲請,致法人之債權人受損害時,有過失之董事,應負賠償責任n,其有二人以上時,應連帶負責。

【評論主題】8 下列關於貨幣之債之敘述,何者錯誤?(A)甲、乙在臺北市成立汽車買賣契約,價金 86 萬元,甲應以出賣人乙所在地之通用新臺幣交付(B)甲現有美金 10 萬元,好友乙欲到美國旅遊 1 個月,乙不得私自

【評論內容】

7樓,單一次的換匯不是業務行為,所以可以吧?

銀行法第29條:

除法律另有規定者外,非銀行不得經營收受存款、受託經理信託資金、公眾財產或辦理國內外匯兌業務。

【評論主題】14 行政程序法第 39 條規定,行政機關基於調查事實及證據之必要,得以書面通知相關之人陳述意見,通知書中應記載不到場所生之效果。關於所謂「不到場所生之效果」,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無故不到場者視同

【評論內容】

選擇題本來就要選實定法與實務見解,第102條除外規定已明文只要『依第39條通知相對人陳述意見』即可,答案是不符法律規定的。申論題當然要兩說併陳採學界通說,但這題以選擇題來講,選學說見解是錯誤的答案。ㄧ點意見供參。

那個五十多個讚的最佳解,建議申論題再如此作答為佳,這種題目出在司律早就被更正答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