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2 關於罰金易服勞役的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罰金應於裁判確定後 2 個月內完納。期滿而不完納者,強制執行。其無力完納者,易服勞役
(B)易服勞役以新臺幣一千元、二千元或三千元折算 1 日。但勞役期限不得逾 1 年
(C)易服勞役期間逾 1 年後,仍得以提供社會勞動 6 小時折算 1 日的方式,易服社會勞動
(D)易服勞役不滿 1 日之零數,不算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436
統計:A(30),B(94),C(327),D(299),E(0)

用户評論

【用戶】JustJ

【年級】幼稚園下

【評論內容】I 罰金易服勞役,除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外,得以提供社會勞動六小時折算一日,易服社會勞動:一、易服勞役期間逾一年。二、入監執行逾六月有期徒刑併科或併執行之罰金。三、因身心健康之關係,執行社會勞動顯有困難。II 前項社會勞動之履行期間不得逾二年。III 無正當理由不履行社會勞動,情節重大,或履行期間屆滿仍未履行完畢者,執行勞役。IV 社會勞動已履行之時數折算勞役日數,未滿一日者,以一日論。V 社會勞動履行期間內繳納罰金者,以所納之數,依裁判所定罰金易服勞役之標準折算,扣除社會勞動之日數。VI 依第三項執行勞役,於勞役期內納罰金者,以所納之數,依裁判所定罰金易服勞役之標準折算,扣除社會勞動與勞役之日數。

【用戶】TAMA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選項D沒有錯嗎?

【用戶】Catherine Yea

【年級】高一下

【評論內容】選項D 規定於形法42條(易服勞役)罰金應於裁判確定後二個月內完納。期滿而不完納者,強制執行。其無力n完納者,易服勞役。但依其經濟或信用狀況,不能於二個月內完納者,得n許期滿後一年內分期繳納。遲延一期不繳或未繳足者,其餘未完納之罰金n,強制執行或易服勞役。n依前項規定應強制執行者,如已查明確無財產可供執行時,得逕予易服勞n役。n易服勞役以新臺幣一千元、二千元或三千元折算一日。但勞役期限不得逾n一年。n依第五十一條第七款所定之金額,其易服勞役之折算標準不同者,從勞役n期限較長者定之。n罰金總額折算逾一年之日數者,以罰金總額與一年之日數比例折算。依前n項所定之期限,亦同。n科罰金之裁判,應依前二項之規定,載明折算一日之額數。n易服勞役不滿一日之零數,不算。n易服勞役期內納罰金者,以所納之數,依裁判所定之標準折算,扣除勞役n之日期。

【用戶】確定目標後,專注踏實的實現

【年級】研一上

【評論內容】刑法第42條(易服勞役)  罰金應於裁判確定後二個月內完納。期滿而不完納者,強制執行。其無力完納者,易服勞役(選項A)。但依其經濟或信用狀況,不能於二個月內完納者,得許期滿後一年內分期繳納。遲延一期不繳或未繳足者,其餘未完納之罰金,強制執行或易服勞役。   依前項規定應強制執行者,如已查明確無財產可供執行時,得逕予易服勞役。   易服勞役以新臺幣一千元、二千元或三千元折算一日。但勞役期限不得逾一年(選項B)。   依第五十一條第七款所定之金額,其易服勞役之折算標準不同者,從勞役期限較長者定之。   罰金總額折算逾一年之日數者,以罰金總額與一年之日數比例折算。依前項所定之期限,亦同。   科罰金之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