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5 下列有關區別國家賠償與損失補償之敘述,何者正確?
(A)國家賠償以公務員之行為對人民造成特別犧牲為前提,損失補償以公務員不法侵害人民為前提
(B)國家賠償以公務員怠於執行職務為前提,損失補償以公有公共設施因設置或管理有欠缺為前提
(C)國家賠償以公務員之不法侵害為要件,如因公營事業人員之不法行為致人民遭受損害,則屬於損失補償問題
(D)國家賠償以人民受有不法之侵害為要件,如因公務員之適法行為而遭受損害,則屬於損失補償問題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821488
統計:A(122),B(266),C(152),D(2485),E(0)

用户評論

廖庭維】評論

不法賠償合法補償

betty4670】評論

同四樓疑問,公有公共設施,行政機關須負擔無過失責任,然而管理欠缺與人民所受損害又須有相當因果關係,兩者是否有矛盾?

TAMA】評論

有無過失是主觀要件,相當因果關係是客觀要件,二者勿混為一談,並無矛盾

Damaris】評論

(A)國家賠償法第二條第二項之規定「公務員於執行職務行使公權力時,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人民自由或權利者,國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公務員怠於執行職務,致人民自由或權利遭受損害者亦同。」故國家賠償不以對人民造成特別犧牲為前提。而損失補償指行政機關基於公益之目的,合法實施公權力,致人民之生命、身體或財產遭受損失,而由國家予以適當補償之制度。(B)依國家賠償法第二條第二項之規定「公務員於執行職務行使公權力時,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人民自由或權利者,國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公務員怠於執行職務,致人民自由或權利遭受損害者亦同。」復依國家賠償法第三條第一項之規定「公有公共設施因設置或管理有欠缺,致人民生命、身體或財產受損害者,國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C)依國家賠償法第二條第一項之規定「本法所稱公務員者,謂依法令從事於公務之人員。」若公營事業人員之不法行為致人民受有損害,應屬民事訴訟之範圍。(D)補償與賠償之差異即在於國家行為合法或非法。此選項正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