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1 行政契約約定自願接受執行時,其嗣後之強制執行,依行政程序法係準用下列何種規定?
(A)強制執行法之相關規定
(B)行政訴訟法有關強制執行之規定
(C)行政執行法之相關規定
(D)民事訴訟法之強制執行規定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736863
統計:A(176),B(1879),C(357),D(138),E(0)

用户評論

Avon】評論

第 148 條 行政契約約定自願接受執行時,債務人不為給付時,債權人得以該契約為強制執行之執行名義。前項約定,締約之一方為中央行政機關時,應經主管院、部或同等級機關之認可;締約之一方為地方自治團體之行政機關時,應經該地方自治團體行政首長之認可;契約內容涉及委辦事項者,並應經委辦機關之認可,始生效力。第一項強制執行,準用行政訴訟法有關強制執行之規定。

Rita Huang】評論

強制執行法第1條第一項:民事強制執行事務,於地方法院及其分院設民事執行處辦理之。

Damaris】評論

依行政程序法第148條第一項及第三項規定「行政契約約定自願接受執行時,債務人不為給付時,債權人得以該契約為強制執行之執行名義。第一項強制執行,準用行政訴訟法有關強制執行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