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ng Tin Wo】評論
(D)行政契約的自願接受強制執行才要機關或首長的許可(行程148)
【isme410】評論
行政程序法 修正日期:民國 104 年 12 月 30 日第148條行政契約約定自願接受執行時,債務人不為給付時,債權人得以該契約為強制執行之執行名義。前項約定,締約之一方為中央行政機關時,應經主管院、部或同等級機關之認可;締約之一方為地方自治團體之行政機關時,應經該地方自治團體行政首長之認可;契約內容涉及委辦事項者,並應經委辦機關之認可,始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