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7 依行政程序法第 19 條之規定,行政機關應於其權限範圍內互相協助。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被請求機關認有正當理由不能協助者,得拒絕之
(B)被請求機關有拒絕之事由時,應將其理由通知請求協助機關
(C)被請求機關不得向請求協助機關要求負擔行政協助所需費用
(D)協助請求,除緊急情形外,應以書面為之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非常簡單0.954849
統計:A(57),B(59),C(4145),D(80),E(0)

用户評論

Vanessa Tseng】評論

行政機關為發揮共同一體之行政機能,應於其權限範圍內互相協助。  行政機關執行職務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向無隸屬關係之其他機關  請求協助:  一、因法律上之原因,不能獨自執行職務者。  二、因人員、設備不足等事實上之原因,不能獨自執行職務者。  三、執行職務所必要認定之事實,不能獨自調查者。  四、執行職務所必要之文書或其他資料,為被請求機關所持有者。  五、由被請求機關協助執行,顯較經濟者。  六、其他職務上有正當理由須請求協助者。  前項請求,(除緊急情形外,應以書面為之。)  被請求機關於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拒絕之:  一、協助之行為,非其權限範圍或依法不得為之者。  二、如提供協助,將嚴重妨害其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