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monlinhhh】評論
懲戒:公務員懲戒法→公懲會懲處:公務員考績法→服務機關 └具有懲戒性質的免職處分≠公務員懲戒法
【Chi Chen】評論
D應該怎麼改呢?
【937 Joy】評論
回樓上 可以參考一樓的回應: 懲處由公務員服務之機關為之。
【陳漢穎】評論
好像還是沒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