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linda56789tw】點評問題和點評內容

【評論主題】20. 〈學記〉篇提到古代教學每隔一年要對學生進行考查,第七年如果考查通過稱為「小成」,下列關於「小成」的敘述,錯誤的是哪一選項?(A)一年視離經辨志 (B)三年視敬業樂群(C)五年視博習親師 (D)

【評論內容】一年視離經辨志,三年視敬業樂群,五年視博習親師,七年視論學取友,謂之小成;九年知類通達,強立而不反,謂之大成。第一年考查學生斷句分章的能力以及辨別志向第三年考查學生是否專心學習和樂於與同學相處第五年考查學生是否能夠廣博學習和親近老師第七年考查學生討論學業是非和識別朋友的能力如果能做到,就叫做「小成」第九年學生能舉一反三,推論事理,並有堅強的信念,不違背老師的教誨,就叫做「大成」

【評論主題】44.《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所指的偏遠地區學校,其教育資源不足情形不包含下列何項因素?(A) 交通不便(B) 文化不利(C) 師資不足(D) 數位環境不佳

【評論內容】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第四條:本條例所稱偏遠地區學校,指因交通(A)、文化(B)、生活機能、數位環境(D)、社會經濟條件或其他因素,致有教育資源不足情形之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

【評論主題】31.「衝突處理導向(Conflict-Handling Orientations)」指當事人在面臨衝突時,所可能採行的解決方式。學者湯瑪斯(K. Thomas)認為衝突當事人在面臨衝突時採取「妥協」

【評論內容】1.競爭只顧自己而不考慮別人的反應,是一種「我贏你輸」的導向。2.合作:雙方共同合作,以求雙方皆滿意的反應,是一種「雙贏」的導向。3.妥協彼此退讓,以謀求和平共存的反應,是一種「有輸有贏」的導向。4.逃避不顧自己也不考慮別人的反應,在多數情況下,是一種「雙輸」的導向。5.適應不顧自己但求滿足別人需求的反應,是一種「我輸你贏」的導向。

【評論主題】20. 〈學記〉篇提到古代教學每隔一年要對學生進行考查,第七年如果考查通過稱為「小成」,下列關於「小成」的敘述,錯誤的是哪一選項?(A)一年視離經辨志 (B)三年視敬業樂群(C)五年視博習親師 (D)

【評論內容】一年視離經辨志,三年視敬業樂群,五年視博習親師,七年視論學取友,謂之小成;九年知類通達,強立而不反,謂之大成。第一年考查學生斷句分章的能力以及辨別志向第三年考查學生是否專心學習和樂於與同學相處第五年考查學生是否能夠廣博學習和親近老師第七年考查學生討論學業是非和識別朋友的能力如果能做到,就叫做「小成」第九年學生能舉一反三,推論事理,並有堅強的信念,不違背老師的教誨,就叫做「大成」

【評論主題】44.《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所指的偏遠地區學校,其教育資源不足情形不包含下列何項因素?(A) 交通不便(B) 文化不利(C) 師資不足(D) 數位環境不佳

【評論內容】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第四條:本條例所稱偏遠地區學校,指因交通(A)、文化(B)、生活機能、數位環境(D)、社會經濟條件或其他因素,致有教育資源不足情形之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

【評論主題】31.「衝突處理導向(Conflict-Handling Orientations)」指當事人在面臨衝突時,所可能採行的解決方式。學者湯瑪斯(K. Thomas)認為衝突當事人在面臨衝突時採取「妥協」

【評論內容】1.競爭只顧自己而不考慮別人的反應,是一種「我贏你輸」的導向。2.合作:雙方共同合作,以求雙方皆滿意的反應,是一種「雙贏」的導向。3.妥協彼此退讓,以謀求和平共存的反應,是一種「有輸有贏」的導向。4.逃避不顧自己也不考慮別人的反應,在多數情況下,是一種「雙輸」的導向。5.適應不顧自己但求滿足別人需求的反應,是一種「我輸你贏」的導向。

【評論主題】針對下列何種行為,不得向行政法院提起撤銷訴訟?(A)申請建築許可之否准(B)長官對公務員之職務分配(C)交通違規罰單(D)課稅處分

【評論內容】依釋字第785號解釋,申訴、再申訴後,可循序提起行政訴訟以茲救濟故(B)選項對長官對公務員之職務分配不服,是對管理措施不服,申訴再申訴後仍不服,可循序依行政訴訟法第4條提撤銷訴訟個人見解認為:(A)選項申請建築許可之否准依行政訴訟法第5條第2項提課予義務訴訟的拒絕申請之訴較為妥適

因為所謂第三人效力之處分,必然是行政處分對被處分人為授益而對第三人造成「負擔」,而申請建築許可遭否准,目前怎麼想都是對被處分人不利,對第三人有利,所以第三人應該不能提鄰人訴訟才對。(若有誤請指正)

附上相關例題:

【評論主題】38 有關公示送達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A)應為送達之處所不明時,行政機關不得依職權命為公示送達(B)公示送達應由行政機關將文書或其節本刊登於政府公報或新聞紙(C)於有治外法權人之住居所或事務所為送

【評論內容】(A)應為送達之處所不明時,行政機關不得依職權命為公示送達→行程法第79條:行政機關得依申請,准為公示送達(B)公示送達應由行政機關將文書或其節本刊登於政府公報或新聞紙→行程法第80條後段:得由行政機關將文書或其節本刊登於政府公報或新聞紙(C) 正確→行程法第78條D選項錯在「得於」!!(D)公示送達應由行政機關保管送達之文書,得於行政機.....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25 下列何者得對之提起行政訴訟?(A)警察機關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裁處罰鍰之處分(B)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再申訴決定(C)會計師懲戒覆審委員會之覆審決定(D)律師懲戒覆審委員會之覆審決

【評論內容】

況上開規定並不排除公務人員認其權利受違法侵害或有主張其權利之必要時,原即得按相關措施之性質,依法提起相應之行政訴訟,請求救濟。是系爭規定一,與憲法第16條保障人民訴訟權之意旨尚無違背。又各種行政訴訟均有其起訴合法性要件與權利保護要件,公務人員欲循行政訴訟法請求救濟,自應符合相關行政訴訟類型之法定要件。至是否違法侵害公務人員之權利,則仍須根據行政訴訟法或其他相關法律之規定,依個案具體判斷,尤應整體考量行政機關所採取措施之目的、性質以及干預之程度,如屬顯然輕微之干預,即難謂構成權利之侵害。

從釋字785這一段來看,應該是說人民提起相應的行政訴訟時,要主張該管理措施或工作條件對其權利遭受「違法」的侵害,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