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z82465】點評問題和點評內容

【評論主題】2 有關法源位階問題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A)特別法之法位階高於普通法(B)職權命令優先適用於法規命令(C)同一位階之法規沒有效力高低的問題(D)下級機關之行政命令若基於法律授權,效力高於上級機關之

【評論內容】特別法與普通法位階相同 只是適用效力特別法優於普通法 

下面這題的最佳解

46 關於法源位階,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評論主題】45 國家賠償應採何種方法?(A)應以金錢賠償為原則 (B)應以回復原狀為原則(C)由賠償義務機關依職權決定 (D)由賠償義務機關與請求權人協議定之

【評論內容】

3F

D選項就題意去思考

應該是想表示賠償範圍內容都是由義務機關跟請求人去討論定之

實際上是應以金錢賠償為原則

【評論主題】11 杜佛傑法則(Duverger’s Law)指的是:(A)複數選區多數決制容易形成兩黨競爭的政治體制 (B)單一選區少數決制容易形成多黨競爭的政治體制 (C)複數選區多數決制容易形成多黨競爭的政治

【評論內容】

因為杜佛傑法則(Duverger’s Law)裡沒有複數選區多數決

1.相對多數決會傾向產生兩黨制

2.比例代表制會黨制許多相互獨立的政黨

3.兩輪決選制容易形成多黨兩聯盟

【評論主題】24 有關袋地通行權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A)袋地是因其所有人之任意行為所致者,土地所有人無通行鄰地之權利(B)有通行權之土地所有人,應擇其周圍地損害最少之處所及方法為之(C)有通行權之土地所有人,

【評論內容】

袋地就是沒有連接道路的區域

袋地通行權就是開一條路出去連接道路

A選項是指 你自己把地切割賣掉賣到沒連接道路你活該所以沒通行權

B就是你要開路出去要選損害最小那個

C則是你路開出去了能發大財了 但被開路的損失的土地你得賠償

【評論主題】18 關於公務員責任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A)同一行為已受刑罰之處罰者,仍得予以懲戒 (B)同一行為不受刑罰之處罰者,仍得予以懲戒(C)同一行為已受行政罰之處罰者,仍得予以懲戒 (D)同一行為已受懲

【評論內容】大風起兮雲飛揚!安得猛士兮走四方!馬匪,任何時候都要剿,不剿不行!

懲戒是一定都得懲的。

你們想想,你們帶著老婆...喔不我沒老婆 (ry

【評論主題】21 主管機關以外國人於外語補習班教授外語為條件,准予居留。若離職,原核准之居留失效。此屬何種行政處分之附款?(A)附期限 (B)附條件 (C)廢止保留 (D)附負擔

【評論內容】

一、停止條件:

民法第99條第1項規定:附停止條件之法律行為,於條件成就時,發生效力。

→意即法律行為尚未生效,於條件成就時,才發生效力。

例如:爸爸對女兒表示,如果妳這次考試有進步,我就贈與一台手機給妳。

贈與的法律行為尚未生效,要等到女兒考試進步了(這就是停止條件成就),贈與才會生效。

二、解除條件:

民法第99條第2項規定:附解除條件之法律行為,於條件成就時,失其效力。

意即法律行為已生效,但於條件成就時,失其效力。

例如:爸爸對女兒表示,我贈與一台手機給你,但如果這次考試退步,手機就要還我。

贈與的法律行為已經生效,女兒已經拿到手機,但如果考試退步了(這就是解除條件成就),贈與失其效力,女兒即必須將手機返還。

...

【評論主題】18 下列何者非屬公務人員考績法所規定之不得為一次記二大過處分之事由?(A)涉及貪污案件,其行政責任重大,有確實證據者(B)圖謀不法利益或言行不檢,致嚴重損害政府或公務人員聲譽,有確實證據者(C)脅迫

【評論內容】下列何者非屬公務人員考績法所規定之不得為一次記二大過處分之事由?下列何者屬公務人員考績法所規定之得為一次記二大過處分之事由?

負負得正就好理解了

【評論主題】2 有關法源位階問題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A)特別法之法位階高於普通法(B)職權命令優先適用於法規命令(C)同一位階之法規沒有效力高低的問題(D)下級機關之行政命令若基於法律授權,效力高於上級機關之

【評論內容】特別法與普通法位階相同 只是適用效力特別法優於普通法 

下面這題的最佳解

46 關於法源位階,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評論主題】32 甲申請營業許可遭駁回,逾訴願期間後,仍致函主管機關提出反對意見,主管機關回覆案件已終結,否准許可礙難變更。主管機關之回覆,性質上應為下列何者?(A)第二次裁決 (B)重覆處置 (C)訴願決定 (

【評論內容】

樓上我是這樣推拉

過了法定救濟期間=有了存續力=不得提起行政爭訟 那A肯定錯啦

校花已經公開聲明不交男友為前題,

而你卻強烈尾隨求交往,復寫了封情書,校花收到後直接當場撕毀,或者婉拒。

或者在他那句不交男友聲明前,加上因為我要認真念書之理由。

屬"重複處分",不發生任何法律效果,單純事實敘述,而非行政處分。

校花並未直接拒絕你的情書,但就你這人整體點評,審查一番身家背景個人特質,給出了我們並不適合。

這結果並沒有改變一開始的不交男友聲明。

屬"第二次裁決",重新實體上審查並有所處置,但並未改變第一次裁決之事實基礎及規制性言論,

此等處置乃是一新的行政處分,可以獨立於第一次行政處分外,作為一個新的行政爭訟對象。

【評論主題】45 國家賠償應採何種方法?(A)應以金錢賠償為原則 (B)應以回復原狀為原則(C)由賠償義務機關依職權決定 (D)由賠償義務機關與請求權人協議定之

【評論內容】

3F

D選項就題意去思考

應該是想表示賠償範圍內容都是由義務機關跟請求人去討論定之

實際上是應以金錢賠償為原則

【評論主題】8 下列何項行政處分非當然無效?(A)不能由書面處分中得知處分機關者 (B)應以證書方式作成而未給予證書者(C)內容對相對人屬不能實現者 (D)內容違背公共秩序、善良風俗者

【評論內容】

(C)內容對相對人屬不能實現者  任何人

欸不是阿不要誤會,我不是針對你,

我是說在座的各位...都是......→任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