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汪德揚】點評問題和點評內容

【評論主題】37 下列何種情形,不是刑事訴訟法規定視為撤銷羈押之事由? (A)延長羈押之裁定未於原羈押期間屆滿前送達於被告 (B)偵查中羈押之被告經檢察官為緩起訴處分 (C)被告經法院判決無罪

【評論內容】

下列何種情形,「不是」刑事訴訟法規定「視為撤銷羈押之事由」?(A)延長羈押之裁定未於原羈押期間屆滿前送達於被告(刑訴108條2項)(B)偵查中羈押之被告經檢察官為緩起訴處分(刑訴259條2項)(C)被告經法院判決無罪(刑訴316條本文)(D)經法院調查後,被告於偵查中之自白非出於任意性

【評論主題】50 關於再審,下列何者錯誤? (A)聲請再審,應委任律師為代理人 (B)聲請再審之案件,原則上應通知聲請人及其代理人到場 (C)聲請再審於刑罰已不受執行時,亦得為之 (D)聲請再審

【評論內容】

關於再審,下列何者錯誤?

(A)聲請再審,「應」委任律師為代理人(刑訴429-1第1項,應改為「得」!)

【評論主題】49 第一審法院判決後,依法得提起上訴,下列何者錯誤? (A)檢察官就被告無罪之判決得上訴 (B)告訴人僅得請求檢察官上訴 (C)檢察官僅得就被告受重罪判決上訴 (D)被告配偶得為被

【評論內容】

第一審法院判決後,依法得提起上訴,下列何者錯誤?(A)檢察官就被告無罪之判決得上訴(刑訴344條1項)(B)告訴人僅得請求檢察官上訴(刑訴344條3項)(C)檢察官僅得就被告受重罪判決上訴(刑訴344條1、4項體系解釋)(D)被告配偶得為被告之利益上訴 (針對自訴案件部分,刑訴344條2項)

【評論主題】46 下列何種情形,在刑事程序可以提起自訴? (A)外患罪之被害人 (B)內亂罪之被害人 (C)妨害國交罪之被害人 (D)誣告罪之被害人

【評論內容】

26渝上823判例

一、舊刑事訴訟法第311條(現為319條)所定得提起自訴之人,係「限於因犯罪而直接被害之人」,必其人之「法益由於犯罪行為直接所加害」,若須待乎他人之另一行為而其人始受損害者,即非因犯罪直接所受之損害,不得提起自訴。至個人與國家或社會,因犯罪而「同時被害」者,該被害之個人,固亦得提起自訴,但所謂同時被害,自「須個人之被害與國家或社會之被害由於同一之犯罪行為所致」,若犯罪行為雖足加國家或社會以損害,而個人之受害與否,尚須視他人之行為而定者,即不能謂係同時被害,仍難認其有提起自訴之權。

【評論主題】42 甲犯侵占罪嫌,檢察官偵查終結,不得為下列何種處分? (A)緩刑 (B)緩起訴 (C)起訴 (D)不起訴

【評論內容】

偵查終結,檢察官之權限依據

一、提起公訴(刑訴251)

【評論主題】34 關於限制出境、出海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最重本刑為拘役之案件,不得逕行限制出境、出海 (B)偵查中檢察官限制被告出境、出海之處分,沒有期間之限制 (C)專科罰金之案件,不得

【評論內容】

關於限制出境、出海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A)最重本刑為拘役之案件,不得逕行限制出境、出海(刑訴93-2條1項但書)(B)偵查中檢察官限制被告出境、出海之處分,「沒有期間之限制」(刑訴93-3條1項:原則不得逾8月)(C)專科罰金之案件,不得逕行限制出境、出海(刑訴93-2條1項但書)(D)審判中得限制出境、出海(刑訴93-3條2項後段經解釋可得

【評論主題】8. 警察法第十七條規定之警察機關設備,在性質上屬於公務中之:(A) 財政財產 (B) 公共用物 (C) 公用財產 (D) 行政用物

【評論內容】一、本題涉及之概念為行政法學上對「物品」...

【評論主題】8. 警察法第十七條規定之警察機關設備,在性質上屬於公務中之:(A) 財政財產 (B) 公共用物 (C) 公用財產 (D) 行政用物

【評論內容】一、本題涉及之概念為行政法學上對「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