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50 下列何者非屬刑法第 10 條第 2 項規定之公務員?(A)驗證大陸地區製作文書之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人員(B)評審大學教師升等的私立大學教授(C)依政府採購法辦理採購之立法院約聘人員(D)受地

【評論內容】依刑法第10條第2項規定「稱公務員者,謂下列人員:一、依法令服務於國家、地方自治團體所屬機關而具有法定職務權限,以及其他依法令從事於公共事務,而具有法定職務權限者。二、受國家、地方自治團體所屬機關依法委託,從事與委託機關權限有關之公共事務者。」因此刑法上的公務員可分三類:「依法令服務於國家、地方自治團體所屬機關而具有法定職務權限」、「其他依法令從事於公共事務,而具有法定職務權限」、「受國家、地方自治團體所屬機關依法委託,從事與委託機關權限有關之公共事務者」,其分別為身分上的公務員、依法律授權的公務員、受委託之公務員。 接下來回到選項 (A) 驗證大陸地區製作文書之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人員 (海峽交流基金會在處理兩岸文書驗證程序時,其法律地位是受委託行使公權力之團體,因此該單位人員自然屬於上述所言之「受國家、地方自治團體所屬機關依法委託,從事與委託機關權限有關之公共事務者」的受委託之公務員,因此屬於刑法上公務員。) (B) 評審大學教師升等的私立大學教授 (在釋字462號解釋文有明言:「各大學校、院、系(所)教師評.....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12 依據司法院釋字第 499 號解釋,1999 年 9 月 4 日三讀通過之憲法增修條文,下列何者牴觸公開透明原則而違憲?(A)延長第三屆國民大會代表之任期 (B)修改國民大會代表產生方式(C)延長

【評論內容】

釋字第499號理由書:

一、憲法為國家根本大法,其修改關係憲政秩序之安定及全國國民之福祉至鉅,應由修憲機關循正當修憲程序為之。又修改憲法乃最直接體現國民主權之行為,應公開透明為之,以滿足理性溝通之條件,方能賦予憲政國家之正當性基礎。國民大會依憲法第二十五條、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三款及中華民國八十六年七月二十一日修正公布之憲法增修條文第一條第三項第四款規定,係代表全國國民行使修改憲法權限之唯一機關。其依修改憲法程序制定或修正憲法增修條文須符合公開透明原則,並應遵守憲法第一百七十四條及國民大會議事規則有關之規定,俾副全國國民之合理期待與信賴。是國民大會依八十三年八月一日修正公布憲法增修條文第一條第九項規...

【評論主題】34 依民法第 799 條第 1 項規定,稱區分所有建築物者,謂數人區分一建築物而各專有其一部,就專有部分有單獨所有權,並就該建築物及其附屬物之共同部分共有之建築物。關於區分所有建築物,下列敘述,何者

【評論內容】34 依民法第 799 條第 1 項規定,稱區分所有建築物者,謂數人區分一建築物而各專有其一部,就專有 部分有單獨所有權,並就該建築物及其附屬物之共同部分共有之建築物。關於區分所有建築物,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 區分所有人就基地成立分別共有(正確。首先,何謂「分別共有」?,一般來說,財產的所有權人通常只有一個,但有的時候也會有與他人分享所有權的時候,這樣的狀態即稱為「共有」。而共有分兩種:分別共有與公同共有,前者係指稱「當多人共有某財產的所有權,但他們各自清楚自己所擁有的比例,因此對於各自的應有部分是清楚的」;後者則是指稱數人依據法律、習慣或法律行為,共有一物,這樣的情況通常見於「繼承人在繼承遺產後到遺產分...

【評論主題】9 關於公務員得否兼職兼薪之規定,下列何者錯誤?(A)得依法令兼任他項公職及兼薪 (B)得依法令兼任領證職業 (C)得於法定工作時間外,依個人才藝表現,獲取適當報酬 (D)得授權行使肖像權,並獲取合理

【評論內容】9 關於公務員得否兼職兼薪之規定,下列何者錯誤? (A) 得依法令兼任他項公職及兼薪(錯誤。錯在兼薪的部分,根據公務人員服務法第15條第一項:公務員除法令規定外,不得兼任他項公職;其依法令兼職者,不得兼薪。) (B) 得依法令兼任領證職業(正確。根據公務人員服務法第15條第二項前段:公務員除法令規定外,不得兼任領證職業及其他反覆從事同種類行為之業務。) (C) 得於法定工作時間外,依個人才藝表現,獲.....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4 下列何者與新公共管理之內涵較無關聯?(A)強調顧客的需求 (B)人性為理性自利之假設 (C)透過報告讓主管隨時掌握組織發展狀況 (D)透過流程再造促進政府績效

【評論內容】4 下列何者與新公共管理之內涵較無關聯?(A) 強調顧客的需求(正確。新公共管理包含以顧客為導向、重視政府活動的產出與結果、導入市場競爭機制、注重管理與績效,實現效率等幾種特色。)(B) 人性為理性自利之假設(正確。新公共管理係以公共選擇理論為基礎的論述,因此包含以下的假定:理性自利的人性觀、最小即最好的政府。)(C) 透過報告讓主管隨時掌握組織發展狀況(錯誤)(D) 透過流程再造促進政府績效(正確。公共選擇理論乃是以市場理論為基礎所衍生的論述,政府再造進而以其為基礎,提倡顧客導向的概念,並延續小而美的國家觀。因此,以公共選擇理論為基礎的新公共管理,自然有引導政府再造的內涵與作為,而政府再造中便有包含全面品質管理、標竿學習、流程再造、以績效為基礎的組織、民營化等實務作為。)故答案為(C)以下附上新公共管理與公共選擇理論的參考資料新公共管理https://www.3.....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19 甲起訴請求乙及丙各應返還借款新臺幣(下同)200 萬元,第一審法院為甲全部勝訴之判決。乙及丙全部聲明不服,均提起上訴。經第二審法院以 乙已經清償甲 80 萬元,丙對甲另有債權 100 萬元得予抵

【評論內容】19 甲起訴請求乙及丙各應返還借款新臺幣(下同)200 萬元,第一審法院為甲全部勝訴之判決。乙及丙全部聲明不服,均提起上訴。經第二審法院以乙已經清償甲 80 萬元,丙對甲另有債權 100 萬元得予抵銷為由,廢棄第一審判決關於命乙給付甲 80 萬元、丙給付甲 100 萬元部分,並駁回甲此部分第一審請求,另駁回乙及丙其餘上訴。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 甲請求乙及丙返還借款各被駁回 80 萬元、100 萬元,各未逾第三審上訴利益之數額,因此甲不得提起第三審上訴:(錯誤。依民事訴訟法第466條第4項:計算上訴利益,準用關於計算訴訟標的價額之規定。又依民事訴訟法第77-2條第1項:以一訴主張數項標的者,其價額合併計算之。但所主張之數項標的互相競合或...

【評論主題】12 依據司法院釋字第 499 號解釋,1999 年 9 月 4 日三讀通過之憲法增修條文,下列何者牴觸公開透明原則而違憲?(A)延長第三屆國民大會代表之任期 (B)修改國民大會代表產生方式(C)延長

【評論內容】

釋字第499號理由書:

一、憲法為國家根本大法,其修改關係憲政秩序之安定及全國國民之福祉至鉅,應由修憲機關循正當修憲程序為之。又修改憲法乃最直接體現國民主權之行為,應公開透明為之,以滿足理性溝通之條件,方能賦予憲政國家之正當性基礎。國民大會依憲法第二十五條、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三款及中華民國八十六年七月二十一日修正公布之憲法增修條文第一條第三項第四款規定,係代表全國國民行使修改憲法權限之唯一機關。其依修改憲法程序制定或修正憲法增修條文須符合公開透明原則,並應遵守憲法第一百七十四條及國民大會議事規則有關之規定,俾副全國國民之合理期待與信賴。是國民大會依八十三年八月一日修正公布憲法增修條文第一條第九項規...

【評論主題】50 下列何者非屬刑法第 10 條第 2 項規定之公務員?(A)驗證大陸地區製作文書之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人員(B)評審大學教師升等的私立大學教授(C)依政府採購法辦理採購之立法院約聘人員(D)受地

【評論內容】依刑法第10條第2項規定「稱公務員者,謂下列人員:一、依法令服務於國家、地方自治團體所屬機關而具有法定職務權限,以及其他依法令從事於公共事務,而具有法定職務權限者。二、受國家、地方自治團體所屬機關依法委託,從事與委託機關權限有關之公共事務者。」因此刑法上的公務員可分三類:「依法令服務於國家、地方自治團體所屬機關而具有法定職務權限」、「其他依法令從事於公共事務,而具有法定職務權限」、「受國家、地方自治團體所屬機關依法委託,從事與委託機關權限有關之公共事務者」,其分別為身分上的公務員、依法律授權的公務員、受委託之公務員。 接下來回到選項 (A) 驗證大陸地區製作文書之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人員 (海峽交流基金會在處理兩岸文書驗證程序時,其法律地位是受委託行使公權力之團體,因此該單位人員自然屬於上述所言之「受國家、地方自治團體所屬機關依法委託,從事與委託機關權限有關之公共事務者」的受委託之公務員,因此屬於刑法上公務員。) (B) 評審大學教師升等的私立大學教授 (在釋字462號解釋文有明言:「各大學校、院、系(所)教師評.....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34 依民法第 799 條第 1 項規定,稱區分所有建築物者,謂數人區分一建築物而各專有其一部,就專有部分有單獨所有權,並就該建築物及其附屬物之共同部分共有之建築物。關於區分所有建築物,下列敘述,何者

【評論內容】34 依民法第 799 條第 1 項規定,稱區分所有建築物者,謂數人區分一建築物而各專有其一部,就專有 部分有單獨所有權,並就該建築物及其附屬物之共同部分共有之建築物。關於區分所有建築物,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 區分所有人就基地成立分別共有(正確。首先,何謂「分別共有」?,一般來說,財產的所有權人通常只有一個,但有的時候也會有與他人分享所有權的時候,這樣的狀態即稱為「共有」。而共有分兩種:分別共有與公同共有,前者係指稱「當多人共有某財產的所有權,但他們各自清楚自己所擁有的比例,因此對於各自的應有部分是清楚的」;後者則是指稱數人依據法律、習慣或法律行為,共有一物,這樣的情況通常見於「繼承人在繼承遺產後到遺產分...

【評論主題】4 下列何者與新公共管理之內涵較無關聯?(A)強調顧客的需求 (B)人性為理性自利之假設 (C)透過報告讓主管隨時掌握組織發展狀況 (D)透過流程再造促進政府績效

【評論內容】4 下列何者與新公共管理之內涵較無關聯?(A) 強調顧客的需求(正確。新公共管理包含以顧客為導向、重視政府活動的產出與結果、導入市場競爭機制、注重管理與績效,實現效率等幾種特色。)(B) 人性為理性自利之假設(正確。新公共管理係以公共選擇理論為基礎的論述,因此包含以下的假定:理性自利的人性觀、最小即最好的政府。)(C) 透過報告讓主管隨時掌握組織發展狀況(錯誤)(D) 透過流程再造促進政府績效(正確。公共選擇理論乃是以市場理論為基礎所衍生的論述,政府再造進而以其為基礎,提倡顧客導向的概念,並延續小而美的國家觀。因此,以公共選擇理論為基礎的新公共管理,自然有引導政府再造的內涵與作為,而政府再造中便有包含全面品質管理、標竿學習、流程再造、以績效為基礎的組織、民營化等實務作為。)故答案為(C)以下附上新公共管理與公共選擇理論的參考資料新公共管理https://www.3.....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19 甲起訴請求乙及丙各應返還借款新臺幣(下同)200 萬元,第一審法院為甲全部勝訴之判決。乙及丙全部聲明不服,均提起上訴。經第二審法院以 乙已經清償甲 80 萬元,丙對甲另有債權 100 萬元得予抵

【評論內容】19 甲起訴請求乙及丙各應返還借款新臺幣(下同)200 萬元,第一審法院為甲全部勝訴之判決。乙及丙全部聲明不服,均提起上訴。經第二審法院以乙已經清償甲 80 萬元,丙對甲另有債權 100 萬元得予抵銷為由,廢棄第一審判決關於命乙給付甲 80 萬元、丙給付甲 100 萬元部分,並駁回甲此部分第一審請求,另駁回乙及丙其餘上訴。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 甲請求乙及丙返還借款各被駁回 80 萬元、100 萬元,各未逾第三審上訴利益之數額,因此甲不得提起第三審上訴:(錯誤。依民事訴訟法第466條第4項:計算上訴利益,準用關於計算訴訟標的價額之規定。又依民事訴訟法第77-2條第1項:以一訴主張數項標的者,其價額合併計算之。但所主張之數項標的互相競合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