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2 依據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 5 條之 1 規定,臺灣地區各級地方政府機關(構),非經下列何者授權,不得與大陸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關(構),以任何形式協商簽署協議?
(A)內政部
(B)法務部
(C)大陸委員會
(D)國家安全會議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536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用戶】???姆咪問號???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5-1臺灣地區各級地方政府機關(構),非經行政院大陸委員會授權,不得與大陸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關(構),以任何形式協商簽署協議。臺灣地區之公務人員、各級公職人員或各級地方民意代表機關,亦同。

【用戶】???姆咪問號???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5-1臺灣地區各級地方政府機關(構),非經行政院大陸委員會授權,不得與大陸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關(構),以任何形式協商簽署協議。臺灣地區之公務人員、各級公職人員或各級地方民意代表機關,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