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8.依據《職業學校法》,下列何者不是職業學校之宗旨?
(A)教授職業智能
(B)培養職業道德
(C)養成健全之基層技術人才
(D)奠定研究學術或學習專門知能之基礎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807571
統計:A(377),B(331),C(751),D(6123),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教師留支原薪

用户評論

Puyl Ie】評論

職業學校,依中華民國憲法第一百五十八條之規定,以教授青年職業智能,培養職業道德,養成健全之基層技術人員為宗旨。

騎著羊】評論

給2F  (D)高級中學法沒錯第 1 條    高級中學以陶冶青年身心,培養健全公民,奠定研究學術或學習專門知能之預備為宗旨。

曹嘉維】評論

哭哭~~好亂喔口<

Yiping Chen】評論

<高級中等教育法  (民國102年7月10日公布)第1條高級中等教育,應接續九年國民教育,以陶冶青年身心,發展學生潛能,奠定學術研究或專業技術知能之基礎,培養五育均衡發展之優質公民為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