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uyl Ie】評論
職業學校,依中華民國憲法第一百五十八條之規定,以教授青年職業智能,培養職業道德,養成健全之基層技術人員為宗旨。
【騎著羊】評論
給2F (D)高級中學法沒錯第 1 條 高級中學以陶冶青年身心,培養健全公民,奠定研究學術或學習專門知能之預備為宗旨。
【曹嘉維】評論
哭哭~~好亂喔口<
【Yiping Chen】評論
<高級中等教育法 (民國102年7月10日公布)第1條高級中等教育,應接續九年國民教育,以陶冶青年身心,發展學生潛能,奠定學術研究或專業技術知能之基礎,培養五育均衡發展之優質公民為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