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現行特殊教育法條文內容未包括以下哪一項?
(A) 身心障礙學生之教育安置,應以最少限制的環境為原則
(B) 特殊教育與相關服務措施之提供及設施之設置,應符合融合精神
(C) 各主管機關應每年重新評估教育安置之適當性
(D) 各級學校及試務單位不得以身心障礙為由,拒絕學生入學或應試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困難0.369565
統計:A(119),B(121),C(25),D(19),E(0)

用户評論

Shaw Kelly】評論

A是在特殊教育課程教材教法及評量方式實施辦法

Red Wu】評論

感謝~

兔子琪】評論

特殊教育之教法,應依下列原則為之:一、運用各種輔助器材、無障礙設施、相關支持服務與環境佈置等措施,  提供最少限制之學習環境。二、教學目標明確、活動設計多樣,提供學生學習策略與技巧,適時檢視  教學效能及學習成果。三、透過各種教學與班級經營策略,提供學生充分參與機會及成功經驗。四、進行跨專業、跨專長、跨領域或科目之協同、合作教學或合作諮詢。前項教法依下列方式實施之:一、分組方式:(一)個別指導。(二)班級內小組教學。(三)跨班級、年級或學校之分組教學。二、人力或資源運用方式:(一)個別指導或師徒制。(二)協同或合作教學。(三)同儕教學。(四)科技及資訊輔具輔助教學。(五)社區資源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