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下列何種教學法是一種編制模式,是由兩位或多位老師,另外可有或可無教學助理,共同合作計劃在一適當的教學場所,以及特定的時間裡,運用教學團隊裡各個老師的專才能力,對一個或多個班級進行教學和評量?
(A)直接教學法
(B)合作學習教學法
(C)協同教學法
(D)概念獲得教學法。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非常簡單0.975945
統計:A(0),B(9),C(568),D(0),E(0)

用户評論

馬自達】評論

協同教學是由Team Teaching(簡稱T.T)翻譯而來,西元一九五○年代後半,美國受到蘇聯發射第一顆人造衛星史普尼克(Sputnik)的影響,決心進行教育改造。一九五七年九月在馬薩諸塞州佛朗克林小學開始實施以來,頗受到世界各國的重視。協同教學猶如其名,是由教師組成小組協同指導兒童的一種教學方式。被認為協同教學之父的美國華盛頓大學教授夏普林(Shaplin J.T)博士曾指出協同教學有下列的特徵: 1. 是由兩人或兩人以上的教師分工合作、共同策劃。2. 教師在同樣的學生群組共同學習當中,具有緊密的協同關係。 3. 學生的分配、時間的分配、分組的調配或空間的配置等是多樣性、多變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