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6.下列何人無正當理由未到庭時法官得裁定科以罰鍰:
(A)被告
(B)證人
(C)辯護人
(D)通譯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非常簡單0.8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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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mi】評論

(B)證人法規名稱: 刑事訴訟法第 一 編 總則第 十二 章 證據第 二 節 人證第 178 條證人經合法傳喚,無正當理由而不到場者,得科以新臺幣三萬元以下之罰鍰,並得拘提之;再傳不到者,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