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7.羈押法第 23 條原本規定,律師接見受羈押被告時,應予監聽、錄影。此種不問是否為達成羈押目的之必要,一律予以監聽、錄影之規定,因違反何項原則而被司法院大法官宣告失效?
(A)比例原則
(B)禁止不當連結原則
(C)有利不利一律注意原則
(D)正當法律程序原則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642534
統計:A(142),B(15),C(4),D(42),E(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