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6.甲有配偶乙,子女丙、丁、戊,父母己、庚。甲死亡時留下 120 萬元遺產,且其生前未立遺囑,則乙得繼承之財產有多少?
(A) 20 萬元
(B) 30 萬元
(C) 60 萬元
(D) 120 萬元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610256
統計:A(7),B(119),C(48),D(4),E(0)

用户評論

【用戶】包中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配偶分一半 是什麼情形?

【用戶】Peggy Lee

【年級】小一上

【評論內容】請問這題答案為什麼是30 萬元?

【用戶】yingcheng0930

【年級】國一下

【評論內容】這題考配偶應繼份。按照,民法1138,民法1144第一款,原則上,配偶其應繼份與其他繼承人平均。本題,直血卑丙丁戊共三位,從而遺產分四份,30萬。附帶而言,如果遺產沒留給配偶,就參照特留份民法1223,配偶最少可爭取應繼份的1/2,按本題為15萬。

【用戶】包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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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這題考配偶應繼份。按照,民法1138,民法1144第一款,原則上,配偶其應繼份與其他繼承人平均。本題,直血卑丙丁戊共三位,從而遺產分四份,30萬。附帶而言,如果遺產沒留給配偶,就參照特留份民法1223,配偶最少可爭取應繼份的1/2,按本題為15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