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yo】評論
第 四 條推廣教育,分為學分班及非學分班二類,得採下列方式辦理:一、校外教學:於校區、分校及分部以外之其他場地進行教學活動。二、遠距教學:透過電腦網路及視訊等傳輸媒體進行教學活動。三、境外教學:於臺澎金馬以外其他國家、地區進行教學活動。 大學得依其現有條件辦理學士、碩士程度之推廣教育學分班;專科學校得依其現有條件辦理副學士程度之推廣教育學分班;其學分班之課程、授課時數、成績考核及學分計算,應分別符合大學法、專科學校法及其他法令規定。第 五 條推廣教育師資,應具有專科以上學校教師、專業...
【yinhuei724】評論
現在已經沒有大學推廣教育實施辦法,只有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第5條推廣教育師資,應具有專科以上學校教師、專業技術人員或專業技術教師資格。推廣教育各班別所授課程之師資,應符合下列規定,但國內大學與外國大學合作並經本部專案核定之專業學(課)程,不在此限:一、學分班至少應有三分之一時數,由本校專任師資授課。二、非學分班至少應有五分之一時數,由本校專任或兼任師資授課。前項時數,應以全學年推廣教育課程時數合併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