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n Hu】評論
話說這樣會不會對於臨時性員工很不公平
【尹泰 - 莫忘初衷】評論
唉.....但不這樣規定沒法做到人事費的控管,而關於臨時人員的人事費本身就是從各單位業務費項下支應,有錢才能請財劃法 § 37-1地方政府應就其基準財政收入及其他經常性之收入,優先支應下列各項支出: 一、地方政府編制內員額與經上級政府核定有案之人事費及相關費用。 二、一般經常性支出、公共設施管理維護及依法律規定必須負擔之經費。三、地方基本設施或小型建設經費。 四、其他屬地方政府應行辦理之地方性事務經費。 地方政府依前項規定辦理後,其收入不足支應支出時,應由其所獲分配之統籌分配稅款予以優先挹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