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819.立法委員於開議期間,涉嫌酒駕肇事,致第三者死亡案,經當場查獲 ,警方應:
(A)隨案解送地檢署
(B)先報請立法院再行處理
(C)先報管轄法院許可再處理
(D)飭回候傳。 75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857955
統計:A(151),B(21),C(2),D(2),E(0)
用户評論
【Wei】評論
第144條 對有犯罪嫌疑之立法委員、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民代表,除現行犯、通緝犯外,在會期中,非經立法院、直轄市議會、縣(市)議會、鄉(鎮、市)民代表會之同意,不得逮捕或拘禁,並應先報請管轄之司法機關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