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ung Chia Ch】評論
集會遊行法第10條(D) 強制工作處分屬保安處分,依第10條4款尚未執行或未執行完畢,不得擔任
【Free】評論
集會遊行法第10條 A 未滿20歲者B 無中華民國國籍C 正確,可擔任D受保安處分裁判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者(保安處分:感監禁強強保出)
【Kevin Chen】評論
已修法
【Chen】評論
集會遊行法在110/1/27已修正公布第10條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為應經許可之室外集會、遊行之負責人、其代理人或糾察員:一、未成年。二、無中華民國國籍。三、經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但受緩刑宣告者,不在此限。四、受保安處分之裁判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五、受監護或輔助之宣告,尚未撤銷。」民法第12條已在110/1/13修正公布:「滿18歲為成年」但是112/1/1才施行,所以本題在此之前的答案仍然是C較為恰當
【王維】評論
超級重點!假釋期滿 不等於 獲得假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