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2 按事業不得在其商品或廣告上,或以其他使公眾得知之方法,對於商品之價格、數量、品質、內容、製造方法、製造日期、有效期限、使用方法、用途、原產地、製造者、製造地、加工者、加工地等,為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之表示或表徵。事業有違反前述規定者,下列何者為最正確?
(A)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得限期命其採取必要更正措施,並得處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一千萬元以下罰鍰
(B)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得限期命其改正其行為或停止其措施,並得處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一千五百萬元以下罰鍰
(C)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得限期命其停止、改正其行為或採取必要更正措施,並得處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二千五百萬元以下罰鍰
(D)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得限期命其停止、改正其行為或採取必要更正措施,並得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二千五百萬元以下罰鍰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646484
統計:A(17),B(23),C(76),D(331),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經紀

用户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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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級】小一下

【評論內容】已修法,為42條

【用戶】sam8038

【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已修法第 42 條主管機關對於違反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三條至第二十五條規定之事業,得限期令停止、改正其行為或採取必要更正措施,並得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二千五百萬元以下罰鍰;屆期仍不停止、改正其行為或未採取必要更正措施者,得繼續限期令停止、改正其行為或採取必要更正措施,並按次處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五千萬元以下罰鍰,至停止、改正其行為或採取必要更正措施為止。

【用戶】n4687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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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每次背了法條的罰則都很容易忘記,於是下決心將罰則整理了一下,果然比較好背了,提供給有需要的人參考:公平交易法事業行為罰鍰再處罰行為人(刑)行為人(金)4439拒調查結合申報不實5萬~50萬10萬~100萬10萬~100萬42不實與廣告不當贈獎品欺罔不公損譽5萬~2500萬10萬~5000萬二年5000萬40聯合(限轉售價)妨公平競爭聯合獨占 10萬~5000萬20萬~1億20萬~1億20萬~1億;重大,銷10%20萬~1億;重大,銷10%二年二年三年三年5000萬5000萬1億1億39違結合申報規定申報30內結合違結合負擔20萬~5000萬解、停、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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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已修法第 42 條主管機關對於違反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三條至第二十五條規定之事業,得限期令停止、改正其行為或採取必要更正措施,並得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二千五百萬元以下罰鍰;屆期仍不停止、改正其行為或未採取必要更正措施者,得繼續限期令停止、改正其行為或採取必要更正措施,並按次處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五千萬元以下罰鍰,至停止、改正其行為或採取必要更正措施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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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每次背了法條的罰則都很容易忘記,於是下決心將罰則整理了一下,果然比較好背了,提供給有需要的人參考:公平交易法事業行為罰鍰再處罰行為人(刑)行為人(金)4439拒調查結合申報不實5萬~50萬10萬~100萬10萬~100萬42不實與廣告不當贈獎品欺罔不公損譽5萬~2500萬10萬.....看完整詳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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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已修法第 42 條主管機關對於違反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三條至第二十五條規定之事業,得限期令停止、改正其行為或採取必要更正措施,並得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二千五百萬元以下罰鍰;屆期仍不停止、改正其行為或未採取必要更正措施者,得繼續限期令停止、改正其行為或採取必要更正措施,並按次處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五千萬元以下罰鍰,至停止、改正其行為或採取必要更正措施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