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 依據國民教育法之規定,國民中小學應設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其中家長代表不得少於幾分之幾?

(A)三分之一
(B)四分之一
(C)五分之一
(D)六分之一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計算中-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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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大家考試加油】評論

除了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家長代表是五分之一,校長遴選家長會代表也是五分之一。

歐陽無敵】評論

第 46 條 1.學校應設學生申訴評★★★★...

】評論

國民教育法第 46 條學校應設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其中家長代表不得少於五分之一,並應包括法律、教育、兒童及少年權利、心理或輔導專家學者至少一人;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設學生再申訴評議委員會,其中法律、教育、兒童及少年權利、心理或輔導專家學者人數應逾委員總數二分之一;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及學生再申訴評議委員會,任一性別委員人數不得少於委員總數三分之一;其申訴、再申訴範圍、期限、委員會組成、調查方式、評議方式、評議結果之執行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天竺鼠學教育】評論

第 46 條學校應設學生申訴評議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