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 依據「教師請假規則」之規定,下列何者正確?
(A)因結婚者,給婚假二十一日
(B)女性教師請生理假全學年請假日數未逾三日,不併入病假計算
(C)因配偶分娩或懷孕滿二十週以上流產者,給陪產假七日
(D)因懷孕者,於分娩前,給產前假七日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493576
統計:A(87),B(461),C(151),D(235),E(0)

用户評論

許碩碩60112】評論

教師請假規則:事假:每學年7日病假:每學年28日婚假:14日產前假8日、配偶陪產假5日喪假:15日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都還沒考上老師就要先研究怎麼請假......囧

Ya-hui Chang】評論

(A)因結婚者,給婚假二十一日  十四日(B)女性教師請生理假全學年請假日數未逾三日,不併入病假計算 (C)因配偶分娩或懷孕滿二十週以上流產者,給陪產假七日五日(D)因懷孕者,於分娩前,給產前假七日八日

rain-70】評論

第 3 條(107.11.16修正)教師之請假,依下列規定:一、因事得請事假,每學年准給七日。其家庭成員預防接種、發生嚴重之疾病或其他重大事故須親自照顧時,得請家庭照顧假,每學年准給七日,其請假日數併入事假計算。事假及家庭照顧假合計超過七日者,應按日扣除薪給,其所遺課務代理費用應由學校支付。  二、因疾病或經醫師診斷需安胎休養者,其治療或休養期間,得請病假,每學年准給二十八日;其超過規定日數者,以事假抵銷,並依下列規定辦理:n  (一)女性教師因生理日致工作有困難者,每月得請生理假一日,全學年請假日數未逾三日,不併入病假計算,其餘日數併入病假計算。n  (二)患重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