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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忘年之契 釋義 即「忘年之交」。 典源此處所列為「忘年之交」之典源,提供參考。 晉.張隱《文士傳》(據《太平御覽.卷四○九.人事部五○.交友四》引)禰衡與孔融作爾汝之交時,衡未滿二十,融已五十。重衡才秀,忘年也。 〔注解〕 (1) 典故或見於《宋書.卷六二.張敷列傳》。 (2) 禰衡:字正平,生卒年不詳,東漢平原人。有辯才,善屬文,氣剛傲,嘗罵曹操,後為黃祖所殺。 (3) 孔融:西元153~208,字文舉,東漢曲阜人,孔子二十世孫。有俊才,為建安七子之一,漢獻帝時為北海相,世稱孔北海;立學校,表儒術,後拜大中大夫,為曹操所殺。 (4) 爾汝之交:兩人不拘禮俗,直接以爾汝相稱。比喻親密交情。見「爾汝之交」。 (5) 忘年:不分年齡而相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