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n】評論
大法官任職保障院長副院長職務無任期上保障
【Mei】評論
(出處維基百科)是中華民國司法院的首長,兼任大法官會議主席(相當於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依據現行憲法增修條文第五條款規定,不受任期之保障,先得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投票同意後任命之。
【多尼喬奇】評論
憲法增修條文第5條第3項:司法院大法官任期8年,不分屆次,個別計算,並不得連任但院長 副院長 之大法官, 不受任期之保障
【阿答力】評論
現在五長中只有行政院及司法院沒有任期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