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澱過後繼續努力】評論
阮氏是從東南亞臺灣從事家庭看護的移工,工...
【whappy501】評論
(A)應改為阮氏在臺灣居住已超過四★★,...
【lain13413】評論
勞工保險條例 第6條年滿十五歲以上,六十五歲以下之左列勞工,應以其雇主或所屬團體或所屬機構為投保單位,全部參加勞工保險為被保險人:前二項所稱勞工,包括在職外國籍員工。--(C)
【lin09103160】評論
全民健康保險法第九條:除前條規定外,在臺灣地區領有居留證明文件,並符合下列各款資格之一者,亦應參加本保險為保險對象:一、在臺居留滿六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