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婉靜】評論
民222條 故意或重大過失之責任,不得預先免除
【wei】評論
民法73條:法律行為,不依法定方式者,無效。
【lkkcar】評論
民法247~1嗎?
【L】評論
法規名稱:民法修正日期:民國 110 年 01 月 20 日生效狀態:※本法規部分或全部條文尚未生效,最後生效日期:未定 連結舊法規內容1.本法 88.04.21 增訂之第 166-1 條條文施行日期,由行政院會同司法院另定之。2.本法 110.01.13 修正之第 12、13、973、980、1049、1077、1091、1127、1128 條條文及刪除之第 981、990 條條文,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一月一日施行。法規類別:行政 > 法務部 > 法律事務目